河北省安委会紧急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集中整治

22.05.2017  16:10
  为深刻汲取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宁晋县“4.29”事件和沧州河间市河北利兴特种橡胶股份有限公司“5.13”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河北省安委会紧急部署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行动从2017年5月19日开始、11月15日结束,为期半年。整治重点是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液氯、液氨等吸入性有毒气体和硝酸铵、硝酸胍、硝化纤维素等易爆物品的企业,以及其它容易造成群死群伤、威胁生产安全的重点企业,整治目标是在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肃事故查处,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省安委会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增强做好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
  省安委会要求各地结合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列出时间表,明确阶段任务,扎实推进。整治期间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消除隐患,实现闭环管理。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必须责令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立即停产、停工、停用,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绝对安全。检查要做到不漏一企、不漏一处,“一企一档”,要求各县将检查结果经县长签字后报市安委办审查备案,各市安委办汇总后报省安委办备查。整治结束后省安委办将全面验收整治效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监管三处 王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