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通报7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26.08.2016  20:47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张清华)据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邯郸市纪委监察局对近期查处的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2016年5月2日,成安县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逯文刚公车私用,给予逯文刚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6月,邯郸县南堡乡北寨张村两委组织全村党员公款旅游,村党支部书记解振英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解振英党内警告处分。

磁县磁州镇大营村党支部书记庄美青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给予庄美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漳县残联副理事长阎瑞生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给予阎瑞生行政警告处分。

武安市冶陶镇固义村党支部书记丁计良违规向村党员发放福利,给予丁计良党内警告处分。

广平县东张孟乡张屯村原党支部书记张道玉弄虚作假,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给予张道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邯山区北张庄镇小张庄村党支部书记张保军非法占有村集体财物,对该村党支部委员张付江私自变更该村土地出让协议的违纪行为未有效制止,造成村集体财产重大损失,给予张保军撤销党内职务,给予张付江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