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试行住宅维修资金自主缴纳

24.12.2014  12:43

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可有效避免维修资金被挪用

本报讯(记者 杨伟广)长期以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都是由开发企业代收代缴的,常常存在被挪用的现象。近日,邯郸市试点实行住宅维修资金由购房者自主缴纳,成熟后将在全市推行。

昨日,邯郸市丛台区“凤凰城”小区回迁户接到了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印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核定通知单》,回迁人自己到银行缴纳维修资金后即可持交存票据办理新房的入住手续,这成为邯郸市试行的第一个回迁业主自缴维修资金的项目。同时,“赵都新城”成为邯郸市首家业主自主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商品房小区。

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副处长赵怀勇表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如电梯、消防、安防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在资金使用上,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后,就可以使用。对于每一位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但是很多年以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都是采取开发企业代收代缴的模式,导致部分业主缴纳的维修资金被挪用,产生许多矛盾。邯郸市试点实行新的交存方式,由业主自主通过银行缴纳存入由房管部门监管的业主个人专户。这一新的交存方式提升了维修资金交存安全和效率,有效避免了维修资金被挪用。

赵处长表示,对于回迁户来说,新的交存方式其中意义又有不同。由于回迁房不需要在房管部门进行售房合同备案,从而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纳脱离了政府部门的监管。很多开发企业图省事,并不向回迁户代收代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这就导致很多回迁房在入住后,电梯等公共设施设备超过保修期发生损坏后,由于没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而不能得到及时维修,严重影响业主的生活。新的交存方式实施后,这一问题也将得到解决。

据了解,“凤凰城”小区一天内已有6户回迁户自主缴纳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拿到了新房钥匙。该小区一居民刘先生说:“我去银行交了钱,票据在我自己手里,个人有专门账户,这就不用担心开发商做手脚了,今后使用起维修资金来也方便了。

编辑: 孙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