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立法治污促减排 主要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31.07.2014  16:32

  减排列入政绩考核,减排做到有章可循,实施减排预警,诸多制度考量有奖有罚。

  河北省邯郸市结合污染减排工作实际,把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办法,上升到地方法规的高度,对环境法律、法规确立的一些基本管理制度进行细化、补充和完善,出台了《邯郸市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境责任,规范了排污单位的环境行为,是一部操作性很强的地方性法规。

  “这是邯郸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对主要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对大气污染实行预警防控。”邯郸市环保局局长崔红志说,《条例》的出台,标志着邯郸环保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将对加强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实现污染减排目标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