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武安、邯郸县、涉县警示教育活动如火如荼

11.06.2014  15:39

   武安市:事故追责让企业负责人感触良多
  6月10日上午,邯郸武安市召开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履职尽责警示教育活动宣讲大会。省安监局监管四处处长王振国出席会议并讲话,武安市副市长韩保魁出席会议并做动员讲话,武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程一华主持会议。全市23个乡镇(含工业园区)主管乡镇长,29个安委会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全市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共计750人参加了宣讲大会。
  省督导组邯郸第二督导组组长王振国指出,本次宣讲活动旨在使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了解当前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树立正确的安全理念,明确依法应负的安全职责,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经过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积累,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体系,对于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所造成损失的程度,明确规定了所要承担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从一系列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案例看,对于主要负责人责任追究,已经成为追责的重点,特别是在量刑处罚上,呈现出愈发趋重的态势。在最近公布的“5.11”四川泸县桃子沟煤矿瓦斯事故责任追究情况中,该矿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因为履职尽责不到位,均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王振国强调,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承担的法律责任,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态度,坚持依法履职、科学履职,始终做到警钟长鸣,绝不触碰安全责任的法律红线。
  冀中能源培训中心讲师纪新海详细就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企业负责人主体责任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宣讲。
  “什么能够触动这些企业的老板,就是这些典型的事故案例,尤其近期的一些典型事故,在追责上更加具体,更加明确,处罚和量刑的力度也进一步加大,对于企业负责人敲响了警钟。” 武安市安监局局长韩苏生告诉记者,当警示教育片开始播放时,原本嘈杂的会场顿时鸦雀无声。
  一名企业负责人会后感慨道:“刚才老师也讲了,蔚县李家洼煤矿瞒报事故和四川桃子沟那个事故是处罚最重的两个生产安全事故,李家洼事故矿主和股东一个被判无期,一个被判死缓共罚款2500万元,桃子沟煤矿被永久性关闭,实际操作人和法人都被判了20年,看着一长串的处理名单,从企业职员到负责人,从煤监站管理员到泸州市市长,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真的感触很多。” 6月10日上午,邯郸武安市召开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履职尽责警示教育活动宣讲大会。

会务人员现场清点人数
    邯郸县:推动活动形成燎原之势   6月10日上午,邯郸县召开了全县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警示教育活动培训大会。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主管副职和181家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大会,主管安全生产副县长孔凡运作了开班动员讲话。
  省督导组负责人张勇深入分析了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详细讲解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希望邯郸县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推动警示教育活动形成燎原之势。
  省宣讲组老师通过深入浅出的案例讲解,使企业主要负责人了解了当前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树立了正确的安全生产理念,进一步明确了所肩负的安全生产职责,为做好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6月10日上午,邯郸县召开了全县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警示教育活动培训大会。

   涉县:未到人员将限期补课
  6月10日上午,涉县组织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340余家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共计400余人,召开了涉县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警示教育活动宣讲大会。主管副县长刘志明出席并作动员讲话。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涉县高度重视警示教育组织实施。一是多次调度。邯郸市动员会议后,刘志明副县长多次召开调度会,进一步明确安监局、交运局、住建局、水利局、教体局、卫生局、商务局和宣传部等单位的职责。二是领导率先垂范。宣讲活动开始后,刘金明副县长认真听老师讲课,并仔细做笔记,大会结束后,刘志明副县长和县安监局领导班子就如何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和省市宣讲督导组进行了深入交流。三是现场核查身份。入场前,县安监局配合省市督导组对企事业单位参加人员身份进行现场核查,对未到人员由县安委会办公室落实补课制度,组织进行限期补课。  
6月10日上午,涉县召开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警示教育活动宣讲大会。
   (邯郸督导组 《河北安全生产》记者唐宗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