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鸡泽县农民再生育罚款 网友表示理解

26.02.2015  15:34

     河北 新闻网讯(记者宋瑶)近日, 河北新闻网友 通过“ 阳光理政 ”平台反映“ 邯郸 市鸡泽县农民父母女孩6岁 再生育要罚款吗?”的问题。省卫生计生委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根据当事人口述情况,调查组将《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条款对其进行认真讲解,依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应对该夫妻征收社会抚养费1000元,当事人表示已了解清楚。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我是邯郸市鸡泽县的农民,我和妻子婚后先是生育一个女孩,今年女儿6岁了,我们今年要了二胎,生下一个男孩,家里刚添了二胎,村里的村长和支书就来家里说要罚款,说超生费,我想咨询下,我们的情况到底符合不符合国家的生育政策,村里所说的超生费是否合理?

     省卫生计生委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收到诉求通知后,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紧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组成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经查,当事人是鸡泽县双塔镇东申底村人,婚后于2009年生育一个女孩,2014年生育第二胎一男孩,但未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证》。

    根据当事人口述情况,调查组将《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条款对其进行认真讲解,依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应对该夫妻征收社会抚养费1000元,当事人表示已了解清楚。感谢这位网友对计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