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残联为7万余名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1.12.2015  15:06

 

 

图为邯郸市残联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邯郸分公司签订协议 

 

 

 

​图为邯郸市残联与中国人保邯郸市分公司签订协议

 

12月30日,邯郸市残联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签订了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合作协议。

为了进一步健全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最大程度减少残疾人意外伤害损失,邯郸市残联经过多次座谈调研,征询意见,积极沟通协调,出台了《邯郸市残疾人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最终确定两家承保机构。根据实施办法,邯郸市残联为就业年龄段(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三、四级(精神类除外)具有邯郸市户口、持有二代残疾证的残疾人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的被保险人最高可获1.4万元的赔付。按照协议规定,本次意外伤害保险期限为一年,时间从2015年12月30日零时起至2016年12月29日24时。这项政策惠及到邯郸市74010名残疾人,这是河北省残联系统的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