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记邯郸市公安局峰煤分局杨栎:有一种奉献叫燃烧

22.12.2014  12:37

杨栎(左)与民警看望困难群众。(资料片)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周远 通讯员 石红印

    杨栎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生于1966年4月,1986年8月警校毕业后,加入公安队伍,牺牲前系邯郸市公安局峰煤分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 在警营打拼28年,杨栎并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壮举。然而,平凡之中见精神,他的可贵之处、感人之处,就体现在燃烧自己奉献他人与工作之中。近日,我们再次走近杨栎,探寻他敬业奉献的人生足迹。

    忠诚履职——把满腔热情融入工作

    杨栎先后担任 峰峰 矿务局公安处民警,峰峰矿务局公安处直属分处民警、副分处长, 邯郸 市公安局峰煤分局法制科科长,峰煤分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无论在什么岗位,他都是兢兢业业、全力以赴,努力把工作做到最好。

    1996年,犯罪嫌疑人张某在 峰峰矿区 行凶杀人后,连夜跑到磁县境内的岳城水库大坝上,焚烧了带有血迹的T恤,还把行凶用的刀子扔到水库里。张某落网后,杨栎和其他办案民警押着张某赶到岳城水库,寻找凶器。

    水库大坝长达几公里,张某根本说不清焚烧T恤、抛掷刀子的位置。杨栎等办案民警沿着大坝来回找了两趟,结果一无所获。“我一看杨栎的表情,就知道他不会罢休。”峰峰集团经济保卫部机关保卫科党支部书记曹彦忠曾参与办理此案,对当时的情景记忆犹新。杨栎再次讯问张某,得知被焚烧的T恤是化纤的。杨栎说,化纤布料焚烧后会有小凝结块。于是他与其他办案民警重新仔细搜寻,最终在大坝上找到几个小凝结块。很快,他们就在附近水中找到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