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力促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04.06.2015  16:10

      日前,河北省邯郸市政府对全辖区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下发意见,明确要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据介绍,该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相关部委一系列稳定住房消费的政策措施,旨在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着力消化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意见,邯郸市将多渠道筹集保障房房源,创新保障性住房供应方式。减少政府投资集中建设的保障房,以集中建设保障房为主转向商品房配建、购买符合条件的库存商品房及发放补贴等多种方式并存的模式。主城区内征收,特别是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的改造项目,提倡和鼓励被征收居民选用货币补偿方式。对使用货币补偿购买商品房的,所购商品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按规定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另外,邯郸市还将提高公积金购房贷款比例,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由总房款的70%提高到80%,二套房由总房款的50%提高到60%。同时,增加贷款额度,购买主城区普通商品住房,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当地房价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万元。(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