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上半年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256起

27.08.2014  20:24

  邯郸市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严格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今年上半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的案件256起,处分党员干部218人,有力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

  该市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全市总体工作规划,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市委、市政府每名班子成员、牵头部门、责任人员,每位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和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同时,与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全面覆盖、点面结合、层层明责的工作落实链条和责任体系。

  建章立制,强化源头预防。健全完善各级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职责权限,全面推行单位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规定。建立“一定量、五评价、分类比较”考核评价体系,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完善《廉政审查实施办法(试行)》,严把质量关、程序关、时效关、用人关。上半年共对提拔调整干部进行任前廉政审查15人次,进行评先评优廉政审查287个单位。

  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通过开展“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落实情况拉网式检查,加大对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督力度。结合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开展暗访督查,先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的案件256起,处分党员干部218人。在抓好治理文山会海、清理吃空饷、清理违规用车占房等问题基础上,结合邯郸实际开展“五个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全市共清退违规办理低保1423户、2611人;退回离任干部公务汽车10部;对106起、189名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处理;全面清理党政机关违规借调人员。对存在的问题严格问责,从重从快处理,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典型案件106件,对169人和17个单位进行了公开处理,形成了高压态势和强大的震慑效果,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