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棽:十八届六中全会心得体会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加强思想建设。思想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总开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一些人蜕化变质,一步步走向腐化的泥潭,往往是从思想上的病变开始的。重视思想教育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开展了一系列党内教育,目的就是为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防止思想决堤。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严在党员思想上,要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理论学习、警示教育等方面抓起,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牢牢抓住思想教育这个从严治党的根本,让广大党员保持高度警惕,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想的侵袭,把握正确的思想航向。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制度建设。习近平同志指出:“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这是党的十八大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重要举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离不开制度保障,对任何触犯法规的行为,必须严格依照法规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惩处,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折不扣地将法规制度落到实处,积极营造人人遵守制度、敬法畏纪、按规矩办事的氛围,使全面从严治党深入人心。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严明党的纪律。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靠什么来管好自己的队伍?靠什么来战胜风险挑战?除了正确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必须靠严明规范和纪律。”纪纲一废,何事不生?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从近年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违法必先破纪,干部走向腐败,大多是从突破纪律、破坏规矩开始的。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树立规矩意识、增强纪律自觉,筑起纪律和规矩的坚固防线,坚决在法纪之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始终做遵规守纪的表率。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治党责任。“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全面从严治党是党员干部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及其书记必须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责任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就做不到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将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主动把责任记在心、扛在肩、抓在手,推动党的各项事业无往不胜。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其位、谋其职、担其责,真正使管党治党严起来、实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