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被征地农民社保费审核机制日益完善

29.01.2018  14:38

为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保费审核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和专项资金安全,邢台市人社局结合实际,加强基础工作,做到“五个统一”,提升服务效能,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保费审核机制日益完善。     

一是做到统一政策要求。 通过多方沟通,多渠道搜集相关文件,邢台市编印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政策汇编》,制定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和费用落实情况呈报认定工作手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保费审核工作的通知》(邢人社办【2018】2号),解决了以往政策零散、掌握不一的问题,方便了日常学习和业务查询,为实现被征地农民社保费审核工作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做到统一卷宗材料。 根据省厅文件要求,结合邢台实际,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落实情况卷宗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取消4项材料,保留17项材料,统一了卷宗材料的名称、内容和上报份数,明确了各项材料的审核要点和文件依据,制定了各项卷宗材料清样。呈报单位按照规定格式进行组卷并审核把关,实现了卷宗材料规范化申报,减少了因卷宗材料不规范导致反复补卷的现象,有效提升了被征地社保费审核工作效率。

三是做到统一办理流程。 结合依法行政、标准化管理的相关要求,邢台市制定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和费用落实审核流程图》,实行申报征地卷宗一站式受理、登记、回执,凡审核有问题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办理审核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从而,统一了申报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限。为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保费审核流程,我市还明确了上报国务院的审批征地办理流程和要求,实现了被征地农民社保费审核办理流程规范化全覆盖。

四是做到统一测算管理。 为准确掌握全市征地区片价格,邢台市人社部门会同市国土部门统一核实当地征地区片分类、位置和价格,极大减少了因征地区片价错误导致的测算错误和征收社保费流失的风险;为解决被征地人均农业用地测算标准不统一问题,认真进行调研分析,下发专门通知,统一测算参数;在全市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预存账户设立情况大排查活动,未规范设立预存款账户的按要求进行了整改,设立了预存款账户,统一规范了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保费预存款账户设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征收工作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情况自查活动,统一强化了财经制度约束。

五是做到统一协调联动。 对于时间紧、任务重、涉及被征收土地行政区域广、失地农民人口多的审核项目,采取市、县两级人社系统内部工作交叉进行,卷宗提前预审,问题及时反馈的工作方法,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市人社、市国土、项目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积极沟通、全力配合,互相监督,协调联动,确保基础性工作无差错,组卷规范,上报及时,审核顺利,确保各部门完成各自职责和各环节任务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服务效能,被征地农民社保费审核工作高效完成,征地项目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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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