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局召开食用植物油塑化剂监管部署工作会议

13.05.2016  18:24

5月10日,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会议,对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进行安排部署。全市34家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负责人及所在13个县(市、区)分管食品生产监管的副局长和食品生产监管股长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企业要首先开展自查整改,一是不得使用含有塑化剂的管道、设备、容器以及包装材料。二是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加强原材料中塑化剂的检测和控制,分装企业要加强对原料中塑化剂含量的监控,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用油。三是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在芝麻油、橄榄油等食用植物油中使用香精香料、色素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按时间节点进行自查,并将企业自查报告归入监管工作档案。
会议指出,各县(市、区)局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提出的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中发现使用含有塑化剂的食品接触材料的,要立即督促企业采取调整设备、更换接触材料等有效措施,按时间要求完成整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严禁产品出厂销售。发现原料塑化剂污染防控措施不完善的,要督促企业加强原辅材料的检测和控制。发现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要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局以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为契机,加强农村小作坊的监管,对农村香油坊、现做现榨植物油的个体工商户进行调查摸底,有条件上档升级的,鼓励其申报食品生产许可,无条件的,按小作坊管理条例要求进行登记,督促其规范生产。
专项整治期间,邢台市局还将组织人员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走过场、落实不力等问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会议期间,邢台市局食品生产科负责同志带领参会同志对塑化剂知识、危害和食用油分装企业标签标识进行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