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威县构建安全生产新常态

30.03.2015  12:42
  《新安全生产法》已正式颁布实施,我县以此为契机,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制为抓手,以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为核心,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努力构建“党政同责、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新常态。
  一、加强新《安法》的宣传贯彻。在宣贯《安全生产法》的过程中,我县着重对广大党员干部和企业职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的重点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和从业人员认识到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法》的进一步的延续和细化,促使他们从法律的角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防线,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动摇。
  二、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出台《威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作为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文件,全县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实现了县、乡两级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全县进一步落实了各级安委会主任全部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级安监部门向同级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由县延伸到乡、村,实现了“三级五覆盖”。
  三、强化各级安委会的统筹职能。及时调整各级安委会组成人员,由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安委会主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担任安委会副主任,以此增强各级政府安委会履行统筹协调、综合指导、监督检查职能作用。
  四、明晰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县政府与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任务层层分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按照关于“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制定《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做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五、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增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安全承诺制建设为载体,督促企业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兑现安全承诺事项,切实提高企事业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六、完善安全监管制度保障体系。通过建立定期通报、考核奖惩、告诫谈话、行政问责等各项制度。督促和约束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正确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