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挂牌成立

27.03.2017  07:56

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市市级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完成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的重要任务。

挂牌后,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负责原邢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3项城市管理事项基础上,新增供水、燃气、供热、城区防汛等7项管理事项;保留原70项行政处罚权基础上,新集中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城市供热、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等93项与城市管理联系较为紧密的行政处罚权。同时,原邢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更名为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具体执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集中行使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据了解,我市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市城市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高位推进市级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印发了《邢台市深入推进市级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制定了配套的分工方案、推进方案、职权机构编制划转方案等,积极启动实施改革工作。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安排部署,按照“成熟一项移交一项”的原则积极推进职权机构编制划转,及时公布新的权责清单,大力推进管理执法重心下移,创新管理执法方式方法,全力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助力经济强市、美丽邢台建设。

责任编辑:田士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