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供销社提前完成基层社建设目标任务

01.12.2014  22:00

今年以来,邢台市供销社积极作为,科学分步实施,截至11月底,已完成51个基层社经营服务阵地建设,提前达到了年初邢台市委、政府提出的要在30%的涉农乡镇,建成“组织机构健全、经营设施完善、服务范围广泛”的基层供销社的任务目标。目标的完成为下一步邢台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确定具体建设标准。要求达到“四有”:即有固定办公场所、农民培训中心、日用消费品超市、农资超市。其中办公室3间以上,农民培训中心容纳40人以上,农资超市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日用消费品超市面积300平方米以上。二是划分考核平台。根据各县基础条件的不同,划分三个平台制定不同的任务目标和考核标准,使这项工作更切合实际。三是实行领导督导。市供销社成立由班子成员带队、相关人员组成的督导组,定期到分包县进行督促、指导和服务。四是定期进行调度。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调度会,由各县级社主任汇报工作进度,分析原因,相互交流。五是实行台账式管理。市供销社设计了工作进度表,每月让各县社上报进度表,及时掌握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