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主城区即日起禁止驶入黄牌货运车辆

13.07.2017  09:42

  7月11日,记者从邢台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落实好《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主城区对黄牌照货运车辆实施限行绕行的通告》,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从即日起在邢台市主城区对黄牌照货运车辆实行全天24小时限行绕行措施。

  据悉,邢台市主城区东华路、祥和大街、西外环、龙岗大街以内区域(含以上道路)限制黄牌照货运车辆通行,主要包括中型、重型载货汽车;中型、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重型专项作业车。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邮政车及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除外。另外,向邢台市主城区运送生活、生产必需物资的黄牌照货运车辆,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后,可按照通行证上规定时间和线路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除此之外,对于所有途经邢台市主城区的黄牌照货运车辆,需绕行京港澳、邢衡、邢汾高速公路(邢台市绕城高速公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进入邢台市主城区的主要道路设立大型提示牌,并在主城区出入口设立执勤点,引导黄牌照货运车辆驾驶人选择绕行线路通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主城区限行区域行驶的黄牌照货运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现场和电子警察抓拍方式进行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处100元罚款,记3分;对车辆号牌损坏、残缺,或者号牌老化、褪色等影响识别的,予以警告处罚,10日内未换领号牌再次被查获的,按照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处以罚款2000元,15日以下拘留,记12分。(河北新闻网邢台电 记者张会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