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避免众创空间的同质化 政策需要落地配套

06.11.2015  12:01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创新被提至首位,“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可以预见的是,创新发展将成为“十三五”期间中国经济结构实现战略性调整的关键驱动因素,必将引领中国经济驶入新的快车道。

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过程中,有四个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首先,避免众创空间的同质化。为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全国各地众创空间、新型孵化器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的建设,为创业者提供了低成本的“双创”载体,有利于激发创客的创新创造活力,但随之也不可避免地出现同质化、跟风化的现象。目前,各地纷纷出台支持众创空间的发展政策,主要是以财政资金支持和场地支持为核心的各种优惠、补贴、奖励、税收减免等。但是在支持众创空间的建设过程中,要避免地方盲目定指标,导致大兴土木。要引导众创空间更加注重软性服务,进一步加强创业导师的辅导和投资功能等。建议科技部进一步指导各地建设有自身特色的众创空间,使众创空间的发展与当地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其次,已经出台的政策需要落地的配套环境。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给予体制内科研人员停薪留职、离岗创业的政策优惠,力度相当之大,但从目前实施的效果看,不是十分理想,即使是有志于创业的科研人员,态度也很谨慎,更多人处于观望状态,原因在于广大科研人员对政策的真正实施落实持怀疑态度,从而不敢跨出关键的一步。这就需要各地各级政府部门对体制内人员“走出去”创业给予全面的理解和政策支持,同时改革科技管理体制、改善创业环境,让有为的科研人员有勇气走出安全区,实现无障碍的跨区域流动。财税部门应当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对待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特别是以自有成果转化创业的科研人员。例如财税[2015]41号文,对无形资产入股缴纳个调税的规定,让很多人望而却步。创业还没开始,或者还没有任何收益,就需要缴纳无形资产入股个人所得税,从而导致很多人对创业瞻前顾后。

第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广大民众将投资方向转向创业及股权投资。目前,制约大众创业的最主要因素是融资难。长期以来,由于一部分创业者的信用缺失,导致普通民众对投资股权、支持创业顾虑重重。如果政府能够建立健全信用体系,让每一位创业者像鸟儿珍惜羽毛那样珍惜自己的信誉,广大民众就可以放心地把资金投入到创新项目上来。与此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向初创企业提供丰富多样的融资产品,引导初创企业以动产抵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盘活企业资产,鼓励创投机构、众创空间运营机构针对众创空间设立各类创业投资基金。充分发挥“新三板”的市场融资功能和交易功能,将一批真正优质的公司推向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第四,进一步搭建创新驱动发展平台。打通基础研究到产业化的通道,在完善现有的各类孵化载体基础上,加强公共技术平台、中试基地、孵化基地等承接载体建设,采用市场化手段搭建开放式、低成本、全要素的协同创新平台,组建官产学研用创新联盟,在科研创新与产业需求间架起桥梁,打通科研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从而形成科研活动的完整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