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警方提醒:遭遇“碰瓷”要及时报警

15.09.2014  17:29

   本网讯(孙志军) 日前,遵化市公安局破获一起以轧脚为由“碰瓷”继而对司机实施敲诈勒索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宋某从去年 6月份开始至今,“碰瓷”作案7 起,涉案金额5000余元。

  9月10日,遵化市开黑出租的王某开着自家汽车出门找生意。没过一会儿,就见一个中年男子朝他走来上了车,到了目的地的一个小胡同,中年男子从右侧下车后站在车旁,对王某说:“前面能出去,你往前开吧!”王某依言缓慢开动了车辆,就在汽车从中年男子身边擦过的时候,中年男子突然拍着车窗喊道:“停车!停车!你轧着我的脚了!

  王某一惊,急忙停车下来查看情况。中年男子表情非常痛苦,指着左脚直喊“”,嚷着要去医院。慌了神的王某连忙把他搀到车上奔向医院。到了医院门口,中年男子突然“通情达理”地说:“到医院检查住院麻烦,花费高,后期还有误工费治疗费等需要你负担,我也不是敲诈你,起码你得给我1000 块钱吧,我自己回家调养算了。

  王某开车多年,看到中男子到了医院却不进去,马上明白自己遇到了“碰瓷”。王某执意要扶中年男子去医院检查。见王某识破自己的“计谋”,中年男子的痛苦表情一扫而光,满脸凶相地恐吓王某:“我知道你是跑黑出租的,只要我一举报,我叫你人车都进去!而且我“大哥”是谁谁,他来了,我叫你吃不了兜着走!”为不惹事上身,经过讨价还价,王某掏出身上600元钱给了中年男子,中年男子才让他把车开走。

  一路上,王某内心十分矛盾:“ 如果报案自己开黑车的事情就要暴露,还会受罚。可如果不报案,今天‘碰瓷’了,谁能保证明天不‘碰瓷’?”思前想后,王某决定报案。

  9月10 日,宋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碰瓷”,是无赖之徒利用“恐惧压迫心理”,使当事人产生“理亏”的感觉,进而进行敲诈勒索的一种违法行为。针对这起特殊的碰瓷案,民警提出了防范对策:

  首先,需要驾驶员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尤其是并道超车、拐弯或者人多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道路情况,不给违法犯罪人员以可乘之机。

  其次,在遇到类似“碰瓷”的时候,要沉着冷静,并及时报警,如果一味给钱了事,反而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要坚持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保留好现场证据,并留住目击证人,不要私自移动现场。有的驾驶人明知被“碰瓷”却因道路车辆拥挤,怕被围观,怕麻烦,选择私了。其实心虚的“碰瓷”人更怕路人看穿其中的“猫腻”,这时驾车人更要坚定信念,等待民警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