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法院:把好四关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11.10.2014  18:00

      唐山中院开展“十优”、“十差”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以来,遵化法院将裁判文书评比结果在全院范围内下发进行通报,要求全院干警找差距、补不足,深刻分析问题根源,并及时出台相关规定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提升裁判文书质量。

      一是把好格式关。该院及时发布统一的裁判文书制作格式,对裁判文书字体、字号、行间距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办案人员严格遵循裁判文书制作技术规范及裁判文书模板进行制作,要求所有审判人员做到法律用语规范表述、标点符号规范使用、引用内容全面充分。

      二是把好说理关。注重强化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全面回应当事人的主张,做好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关系认定和法律适用说理,明确裁判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情理依据,做到让当事人弄得懂、查的明,服判息诉。

      三是把好校对关。承办法官、审判长、书记员对撰写的裁判文书要字斟句酌,避免错别字、语义不通顺和标点运用不当等低级错误。对于涉及金额、年龄、刑期等关键数字,更要反复核对,发现错误及时改正,避免问题判决的出现。

      四是把好评查关。由评查室对各业务庭承办的案件,逐月进行评查,对裁判文书实行扣分制度,对裁判文书评查结果,择优进行表彰,并对较差的裁判文书进行通报批评,对于出现差错较多的一律取消评优资格,并报送审委会评定瑕疵案件,追究责任。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