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法院:以制度建设打造职业化司法队伍
近年来,遵化法院坚持以制度促公正,以制度树形象,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结合自身实际在原有制度进行梳理、排查,废除了11项规定,修改了3项,新制定了23项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制度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审判管理和司法政务、事务管理,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向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转变。
一是队伍考评机制更加完善。该院全面实施法官、书记员、行政人员分类绩效考核制度。以《岗位目标考核办法》为基础,下设《业绩档案》、《执法档案》、《瑕疵档案》和《廉政档案》从出勤率、结案率、工作实绩、廉政等方面对各类人员进行量化考核,纳入岗位目标考核范围。对于发现问题的,根据情况,追究办案人员、庭长、直至分管领导的责任,从而强化了责任意识。实现了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今年以来,该院根据工作实绩对4名中层正职,3名中层副职进行了岗位调整,起到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二是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审判管理制度汇编》为依托,进一步整合审管办职能,每月通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便于院领导及时准确了解当前审判态势,对裁判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进行动态跟踪及全面分析;每月发布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对发现的程序和实体瑕疵问题,经评议后,计入瑕疵档案,强化了干警的自我约束。每周五开展全体干警业务培训,累计授课12次,内容涉及审判管理、实例分析、涉法涉诉、安保防范等方面,大大提升了干警们的综合素质。今年1—6月,该院新收案件同比上升了28%,但审限内结案时间同比下降了13%,办案质量明显提升。
三是精细化管理节能增效。以《综合保障服务制度》为基础,通过实行财务分级审批、办案经费包干、装备采购招投标和统一采购,加大财务监督管理力度,最大限度把有限经费用在执法办案和司法为民上。全面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确立了定人定车定责的管理原则。公务用车必须申请填写派车单,合理规划出行线路,优化出行组合,确保了车辆运行安全和便捷。用车成本也大大降低,燃油消耗降低了30%,车辆保养费用降低了20%。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