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利岷副局长在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08.07.2016  19:18
2016年7月6日 同志们:
  湖南“6.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不久,我省车辆在天津津蓟高速又发生“7.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接连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一些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存在盲区盲点等问题。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我讲几点意见:
  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我省1-6月份,虽然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但事故起数仍然偏大,尤其是发生较大事故12起、死亡47人,同比增加2起、7人,分别上升20%和17.5%,形势非常严峻,实现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标面临巨大压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全面分析本地区、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认真查找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要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把昨天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举一反三,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坚决克服别人的事故与己无关的错误认识,要善于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要根据形势和季节的变化,不断调整工作部署,完善各项措施。要认真全面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和克志书记、庆伟省长等省领导批示指示要求,加强各项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立即行动,扎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6月27日,国务院安委办印发了《关于湖南郴州宜凤高速“6.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7月2日,省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吸取“7.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也分别对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相应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这些要求和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一要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运输企业和“两客一危”车辆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重点看运输企业是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是否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是否对各类车辆定期检验检测和维修保养,是否对驾驶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是否严格使用GPS动态监控系统等。二要督促辖区内所有运输企业立即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同时,组织对所有客运、危货运输司乘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以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强制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司乘人员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自觉性。三要加大路面巡查执法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安排足够的警力和执法人员上路面、上路口和上服务区进行检查、巡查,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车辆带病运营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严肃处理。有关地市和部门对途径北戴河的客货运输车辆要采取特别监管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四要对挂靠车辆坚决予以清理。五要对校车进行严格管理,坚决取缔无营运资质车辆从事校车营运。
  三、加强督导,确保各项要求、措施落到实处。根据庆伟省长要求,省安委办正在对道路交通安全督导检查工作作出安排,计划于7月11日至20日,由公安、交通运输和安监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赴各地开展督导检查,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对有关县(市、区)、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等进行检查和抽查。重点检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判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现场抽查客运、货运车辆等。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除责令有关部门、单位立即整改外,还要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各地各有关部门除配合好省安委办督导检查工作外,也要组织精干力量赴各运输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通过全省层层督导和执法检查,促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运输企业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和各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强化措施,抓好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入暑期汛期,高温、雷电、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逐渐增多,是各类事故的易发、高发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足于防大汛、防台风、抗大灾、抢大险,切实将责任落实到汛前准备、生产管理和应急处置等各个环节;要加强对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强化主动防御,打好攻坚战;要夯实基础,压死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一是加强对公路、铁路存在被冲毁、淹没危险的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发现险情要立即停止通行;对通过山区危险路段,尤其是通过经常发生塌方、泥石流的山区地段,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疏导车辆和进行加固处理,确保交通安全。二是加强对尾矿库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的检查,特别是加大对危、病、险库,无主库、停用库的巡查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监控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漫坝溃坝事故发生。三是加强矿山企业防洪和防治水工作,查清矿区及周边水文变化情况、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严防淹井(矿)事故发生。四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烟花爆竹企业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线的监控,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相关规定,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五是加强对危旧房屋以及建筑施工工地、生产厂房、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和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停止作业,及时撤出。六是要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做好预测预警,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同时,要积极开展灾害天气条件下的抢险救灾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灾害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出动、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全省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勇于担当,夙兴夜寐,为有效遏制和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保持全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