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逐步推行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22.11.2019  12:41

  从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目前,河北省已启动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并将于2020年逐步推开,包括普通门诊统筹、个人账户购药。

  异地就医报销难、垫支负担重一直是广大群众看病就医的痛点、难点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近年来,河北省建立健全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并建立了全省异地就医平台,住院患者基本实现了就医费用直接结算。随着异地住院就医直接结算的广泛推开,异地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等“跑腿、垫资”成为新问题。为满足这部分群众的就医需求,日前,省医保局正在探索建立完善门诊保障制度,落实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

  按照省医保局今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管理的通知》要求,取消住院异地就医各项前置审核程序,将事前审核变为事中、事后监管。以异地就医备案为例,省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说,以前,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必须拿着各种相关材料,跑到当地医保部门进行备案。但现在推行“不见面、零跑腿”异地就医备案服务后,患者只需凭社保卡、身份证,到医保部门备案,也可通过异地就医微信公众号备案服务平台,自主办理相关手续。

  不仅要方便患者报销,还要稳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据介绍,今后,河北省将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门诊统筹制度,保障群众多发病、常见病医疗费用支出,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降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并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同时,稳妥推进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为引导医疗机构深化内部改革,强化医保对医改的支撑作用,河北省还不断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激励约束机制,明确提出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打包付费方式,如对医联体实行按人头打包付费、结余奖励政策,鼓励医联体内合理就医转诊。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行为按年度实行总额付费方式,根据多方因素确定支付总额,打包预付、年底清算。大力推行按病种付费,积极推进按床日付费,结余的医保资金奖励医疗机构。

  在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治理改革方面,河北省还将改革药品采购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药品价格市场形成机制。今后,药品集中采购将是医保部门主流采购模式。同时,开展药品耗材采购直接结算试点,探索开展药品耗材采购由医保部门直接结算,切断医院与药品耗材生产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保障对药企及时回款,调动药企参与集中带量采购和降低价格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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