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

19.11.2018  20:25

11月15日,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黄树贤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就深入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进行集体学习。会上,黄树贤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并就民政系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作了讲话。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顾朝曦作了重点发言,党组成员、副部长高晓兵作了交流发言。

黄树贤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深刻把握我国现代化建设规律和乡村演进规律,科学系统地回答了为什么振兴乡村、怎样振兴乡村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行动指南。

黄树贤强调,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部署安排,民政部门作为负责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的职能部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承担提高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提振农民精神风貌等重要任务。一是要围绕“治理有效”,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要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加强农村社区治理创新,夯实农村基层政权;选齐配强村“两委”班子和农村社区工作队伍,培育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工作者到老少边穷地区工作或提供服务。二是要围绕“生活富裕”,着力扩大农村公共服务覆盖。要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兜底工作;积极实施农村养老计划,形成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农村特困供养服务、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相互配合的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切实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是要围绕“乡风文明”,着力推进农村移风易俗。要大力开展婚丧新风建设,旗帜鲜明反对天价彩礼、拒绝铺张浪费、抵制封建迷信;深化农村殡葬改革,大力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四是围绕“产业兴旺”和“生态宜居”,着力引导农民有序参与。建立健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等各项机制,引导农民群众有序参加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厚植乡村振兴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

黄树贤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民政部门要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针,围绕《意见》和《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涉及民政业务的各项重大工程和专项计划、行动,确保民政领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好局起好步。一是要切实加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都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二是要切实加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安排。要对标《意见》《规划》要求将涉及民政部门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分别确定具体责任单位、落实措施和完成时限。对于由民政部门担任第一牵头的工作任务,要切实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抓住症结点、找准突破口、排出优先序,确保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三是要切实加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统筹协调。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一系列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工作,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重要改革举措结合起来,同持续推进“下基层、作调研、抓落实”活动结合起来。四是要切实加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攻坚。要围绕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双重目标”,对民政部门承担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指导贫困地区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治和农村社区治理等任务进行再梳理、再分析、再聚焦。

会上,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社会事务司、政策研究中心、乡镇论坛杂志社等有关司局和单位负责同志也围绕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向黄群、宋月才、姜开斌同志为代表的抗灾抢险英雄群体和王继才同志学习的通知》,会议要求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活动,模范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

民政部党组成员出席会议。民政部各司局和各直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