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积极推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开展

13.09.2017  01:34
  按照省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督导检查反馈意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冀安委办传〔2017〕41号)要求,省交通运输厅针对国务院安委办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足,按照所提意见建议,举一反三,采取措施,积极推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强化研究部署   省安委办《通知》下发后,该厅立即下发紧急通知,对活动开展和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针对国务院安委办督导组通报的问题隐患,按照提出的意见建议,举一反三,迅速采取坚决有力措施,逐一落实责任分工,集中组织整改,努力确保全部问题隐患整改到位,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同时,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在传达学习省安委办《通知》精神的基础上,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一阶段任务进行了部署,重点就国务院安委办督导检查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细化了整改责任,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实行挂牌督办,严格复查验收,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整改落实   (一)公路运营方面。一是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根据计划安排,加快山区公路、农村公路等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以及危桥险隧的治理改造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工程措施、进行除险加固,路网通行条件得到持续改善。二是实施公路隧道安全评估工作,保障隧道安全运行。召开全省公路隧道安全评估调度会议,重点对隧道的土建结构、机电设备和交安设施等进行检测评估,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保障隧道运行安全。积极推广省高速公路邢汾管理处的经验做法,启动隧道测速系统安装工作,通过抓拍并向公安交管部门实时通报隧道内的超速行驶、违规变道等行为,做到严查严管,预防隧道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是实施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治理,确保公路设施运行安全。坚持路面治超、联合治超、科技治超、源头治超,进一步完善站点布局、强化源头管控、开展联合执法,对发现的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坚决做到卸载和处罚、记分并举,非法超限超载率实现持续下降。   (二)道路运输方面。一是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不断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继续联合公安、安监部门共同做好“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将提升驾驶人员安全素质、营运车辆安全性能和强化道路客运、危货运输安全监管以及健全完善联网联控规章制度作为突出重点,做到源头预防、系统治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基础得到持续巩固。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治理行动,不断提升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水平。继续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切实强化风险摸排、机制建立、源头管控、应急救援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始终做到依法治理,全面落实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得到明显增强。三是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不断提升“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管理水平。深刻吸取相关事故教训,继续将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和危货车辆作为重中之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制定实施方案,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从企业、车辆、场站、人员等多个环节入手,突出强化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人员教育培训,“两客一危”车辆的运营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三)其他领域方面。一是加强水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开展危险货物储罐安全专项整治,对现有储罐逐一登记建档、建立数据库,并组织隐患整治,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港口危险货物常压储罐检测工作指南》,强化例行检查、定期检测和年度检查,确保储罐运行安全。开展“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和集中整治等工作,截至目前共清理“三无”船舶112艘。二是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安全。对全部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同时,严格检查施工驻地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集中整改消防设施配备不足以及缺失、损毁等问题,施工作业现场管理得到有效规范。三是加强公交客运安全管理,保障城市客运安全。开展城市公交安全大检查,重点对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以及公交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维护、运行监控、安全设施器材配备和违禁品查堵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城市客运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强化检查执法一是制定印发《河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指导要点》,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督导检查、监管执法、考核评价,着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加压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推动责任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暑期安保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该厅成立11个督导检查组,由厅级领导亲自带队,采取明查暗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各市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综合督查,将上级督查检查中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列为重点,推动了全部问题隐患的有效整改。   (监管二处  刘立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