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区积极推行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04.05.2016  18:27

      推行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是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沧州市运河区市场监管局以开展企业信用监管为抓手,以2015年度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为契机,在全区范围内积极推行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

      该局以截至2016年2月25日已成立状态的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除外)为抽查对象,随机选派10名执法检查人员,对抽查企业的公示信息及其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并及时将抽查记录和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积极户籍管理系统,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截至目前,该局共抽查56户企业并向社会公示,其中检查结果正常的39户,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17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运河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