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迅速启动对部分服刑罪犯特赦工作

30.08.2015  21:27

  8月30日上午,河北省召开全省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电视电话会议,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立山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这次特赦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和中央政法部门制定的实施办法,准确把握特赦条件和基本要求,依法准确尽快做好特赦工作,不能错放一人,也不能漏赦一人。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就做好本系统工作讲了意见,会议由省司法厅厅长穆思山主持。

  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发布特赦令,决定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对2015年1月1日前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实行特赦。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赵克志,省长张庆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均作出重要批示,并强调“尽快摸清底数,按照中央要求细化落实。”同时,成立由张越任组长的河北省特赦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会议要求,河北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和各市委政法委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班加点,抓紧办理,确保尽快依法有序办好办结。全省各监狱、各看守所、各地社区矫正机构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中央政法部门制定的实施办法所确定的特赦范围、条件和程序,对在监狱、看守所服刑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都要进行全面拉网排查,逐人核对。各单位调查摸底工作要细之又细,确保不错放一人,也不漏赦一人。省军区政治部、各市军分区政治部和各地人武部要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做好服刑人员参战身份的调查核实工作。各级综治委办要统筹各方资源,协调有关地方和单位做好被特赦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对无单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保障、无法定赡养人的被特赦人员,由民政部门做好安置救助工作,保障其生活。同时要关注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感受,做好法律和政策解释工作。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严守工作纪律,任何人都不得插手、干预特赦案件的办理,都不得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一经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即坚决依法依纪惩处。检察机关将对特赦的提请、审理、裁定、宣告等活动实行全程同步法律监督,确保特赦工作严格合法。(记者 宁晓雪)(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