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县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17.06.2016  11:40

 

  近日,迁西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迁西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迁西办发〔2016〕4号),就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新形势下供销社的组织属性、职责定位、服务理念。

方案》明确提出具体目标任务,组建县、乡(镇)、村三级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县财政给予一定扶持;组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县财政对产权交易中心运营给予财政补贴;县财政注入部分资金,成立迁西县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中心;成立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全县17个乡镇供销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做实供销社发展基金,基层供销社当年资产收益,按不低于20%的比例注入县级供销社发展基金,用于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2016年底在全县所有符合条件的基层社、直属企业、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全部建立党组织。

方案》要求,县直有关部门要关心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好相关配套措施,形成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合力。相关部门在税费减免、土地规划、债务清偿等方面积极落实相关政策。供销社所属企业可以视同农民社,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县财政要在乡、村两级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

方案》明确指出,县级供销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在每个乡(镇)供销社至少配备2名正式工作人员。保持供销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完整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社财产。

方案》强调,要重点围绕服务体系、经营体系和组织体系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夯实供销社系统各级组织基础,增强经济实力,提升为农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