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立医院改革“同城同改”

15.06.2017  01:16
  日前,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编委办、发改委、人社厅、物价局和医改办等共同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沈阳、大连等10个未纳入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城市,要明确参加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医院名单,并报省医改办审核、备案;7月31日前,出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9月30日前,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通知》强调,各市要将辖区内省属、市属、区属以及军队、其他行业举办的公立医院全部纳入改革范畴,鼓励民营医院参与改革,做到“同城同改”。要以目标和问题双导向,制订实施方案。要落实改革联动政策,抓紧健全完善改革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在管理体制、价格调整、药品采购、人事薪酬、医联体建设等方面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制定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及时解决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治理机制,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绩效考评管理,重点加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管控力度。

  《通知》同时部署了该省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员培训工作。要求各地、各医院于6月30日前,完成对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和全体医务人员改革政策培训工作。

告别药品加成,释放“健康红利”
日前,邯郸市政府新闻办、市卫计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自2016年4月15日至今,全市47家公立医院已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大型设备检查费用降低了10%,每年可为患者节省药费约2.Hebne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