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建立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 10种行为将被追责

25.08.2014  09:20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王峻峰 通讯员马健)日前,辛集市出台《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要求对申请办理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对违反限时办结制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并公开曝光。

    《制度》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等事项的办理时限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各行政机关应当每年定期组织清理和削减本制度所列事项及办事环节,明确办理事项、设定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所需提交申请材料、办理机构、责任岗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监督电话,并在办公场所和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时限表应当全面具体确切,将办理时限细化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不得出现“”、“其他”、“相关”、“有关”、“必要”等模糊表述。

    《制度》明确规定,对超过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办结的;承诺当场办结而不当场办结的;应受理而不在规定期限内受理的;不在规定期限内书面一次告知所需文件、材料的;不按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报送上级行政机关的;不填写受理办理时间或受理办理时间不真实的等10种违反限时办结制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