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票价应符合当地发展水平

31.03.2017  09:44

  3月30日讯(记者张建平)今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该《条例》实施后将有利于省会促进轨道交通建设,加强轨道交通管理,保障运营安全,推进轨道交通事业健康发展。

  该《条例》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实行特许经营。经营单位可以进行资源综合开发,其收益应当用于轨道交通建设。资源综合开发应当统筹安排和同步规划公共交通枢纽、商业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该《条例》规定,轨道交通票价实行政府定价,票价应当符合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设施的维护,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确保轨道交通设施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