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购税优惠政策年底到期 消费者需合理安排缴税时间

27.12.2016  05:03

受车购税优惠政策调整影响,连日来,不少新购车者扎堆到办税服务厅缴纳车购税,市国税部门提醒,税收优惠以购车发票开具日期为准,请消费者合理安排缴税时间。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对执行一年多的小排量乘用车车购税优惠政策进行调整。
根据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购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购税。也就是说,明年小排量汽车的税收优惠仍将延续,只是税收优惠力度减半,即2016年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享受的5%的优惠税率,到2017年将调整为7.5%,2018年将恢复10%。

由于对车购税政策不熟悉,一些消费者误认为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缴纳车购税才能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因此,近日出现消费者扎堆到办税服务厅缴纳车购税的现象,造成人员拥堵,带来较大不便。

对此,市国税部门提醒,征收车购税是以购车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凡是购车发票开具日期在今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且符合优惠条件的,只要在60日内到国税部门缴纳车购税,都可以享受到今年的车购税优惠政策。

市国税人员特别提示,请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开票日期合理安排缴税时间,尽量避开年底办税服务厅人多拥挤时段。另据记者了解,目前无论是小排量汽车,还是环保节能、新能源汽车,都有相关优惠政策。消费者在购车时,可提前向销售方进行了解,清楚自己所购买的车型是否同时享有节能补贴等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