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购时要多留心眼多比较,选购经过质量认证的正规产品

23.02.2016  10:08

  当前跨境电子商务逐渐成为消费者跨境消费的新模式,它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与实惠的同时,部分不能保障质量的商品或假劣商品也可能流入到市场,给消费者带来伤害和利益损失。

  案例一:消费者刘先生向市消保委来电反映,2015年11月23日通过跨境购平台购买了澳洲的保健品——澳佳宝圣洁莓,广告宣传是原装进口,保税仓发货,但是从下单到平台发货到收到货品,没有让其提交个人身份资料清关,事后刘先生上澳洲的食品药品管理局官网查询批号,结果查不到,澳洲原产国食药局官网上能查到该商品的编号为“26”开头,而平台卖给他的货都是“27”开头。最后刘先生申请退货,对方要求他“只能选个人原因”才给予退货。

  案例二:消费者杨先生于2015年11向市消保委来电反映,他于2015年9月、11月分别在美亚和网易考拉网购买了童年时光维c滴剂,买来后比较发现,考拉买的明显很稀,味道也不一样。事后问客服,对方只回了一句我们百分百正品,给了差评直接不显示。消费者很无奈。

  案例三:消费者周先生于今年10月在某跨境平台购买了一把飞利浦电动剃须刀,拿到后,感觉质量有问题,功率太低,要求退货,并承诺没有使用过。与客服沟通,对方回答是“亲爱的用户,您好!在未拆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我们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根据您目前的情况,已经拆封是无法进行退货处理的。为此,先将您的售后申请拒绝,如有疑问欢迎您随时咨询客服。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与信任,祝您生活愉快!”事后消费者很无奈,没有拆过怎么知道东西的好坏。

  案例四:消费者朱先生于今年10月在跨境平台购买了一个人体工程学鼠标,上面标价499,打完折后149,加运费159。当时朱先生没在意价格就买了。两个星期后到货,发现鼠标底部有很多灰,像是被使用过。后来无意间在网上搜索驱动的时发现美亚跨境购平台上才卖13.99$,官网也不过15.99$。事后朱先生感概,我很想知道它的499是怎么来的,简直就是价格欺诈。这样的购物体验,我不想再有第二次了。

  案例五:消费者魏先生在2015年11月28日通过跨境购平台的蜜芽宝贝商家,购买了六包花王品牌的拉拉裤,收到货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对方所提供的拉拉裤有部分是假的,事后与对方交涉不予处理,于是投诉到消保委请求帮助。经调解,经营者把消费者认为是假的部分予以调换。

  案例六:2015年年9月消费者杜先生在跨境购平台购买了牛栏奶粉,食用时发现奶粉内有破棉絮之类的异物,与对方交涉,对方称奶粉为正品,但不能说明奶粉中异物来源及异物成分是否有害,后续协商未果,于是向保税区消保委投诉,请求帮助。

  受理后,立即开展了调查,消费者表示:在他所购买的牛栏奶粉中有破棉絮状的异物,要求检测。经营者表示:他们根据消费者的反应及时与荷兰厂家联系,厂家回复不可能,因为奶粉的生产程序相当严格,如果有问题,可以按中国的法律规定赔偿,但检测手续要合法才认可。经销商认为,他们所有的进货渠道正规,手续合法,如果有问题,愿意赔偿。关键问题是消费者只购买一罐这个品牌的奶粉,并且已经打开使用接近一半,而经销商所进口的同批次奶粉已销售完毕。消费者要求检测这家企业其他品牌的奶粉,消保委工作人员告知,这样的检测没有意义。同时即使对这个异物进行检测,怎么认定是开罐前的还是开罐后的?难道还得查证这个物品的“DNA”来确定他是中国的还是荷兰的?经反复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经营者以三倍价格的奶粉钱补偿给消费者。

  据统计类似的投诉案件,从2015年1-12月全市消保委共受理了20余起,反映的问题主要是消费者在跨境购网络平台购买时遇到了下单后商家一直不发货、涉嫌正品中掺入假货、遇到质量问题无法认定以及个别不提供发票、完税证明等。另外从投诉处理中,我们也明显感觉到当前许多消费者通过网络跨境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发生消费争议后,由于语言障碍、法律差异、司法管辖等问题,维权成本很高且维权困难。1、调查取证困难。电子证据具有较容易被篡改、时效性较大等特点,消费者需要维权时往往难以掌握直接证据,且代购商家亦可以利用己方的技术优势对电子交易情况进行处理。2、侵权责任难定;因所购商品一般产自境外,对其质量鉴定、计量标准等无法进行统一,且商家均使用网络平台账号甚至交际软件账号等与消费者进行交流,难以确定商家身份情况。3、法院管辖不明。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具体的代购行为可能涉及多个国家或地区,管辖权的认定等进一步加大了消费者维权的成本。

  为此,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宁波市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通过跨境购网络平台、海淘等途径购买进口产品时,要多留心眼、多比较,注意事前了解跨境购相关的常识和法律维权知识,购买经过质量认证的正规产品,避免遭受经济及人身安全上的不必要的损失。

  新闻链接:

  宁波保税区进口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正式批准宁波、上海、杭州、重庆、郑州5个城市为首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同年12月,试点工作正式启动。2013年11月27日,宁波保税区正式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业务试点。

  宁波保税区依托临港优势,主要开展“保税备货”模式,即:跨境商品先备货、后有订单,跨境电商企业在国外统一提前采购商品,备货到保税区指定的跨境仓内,消费者通过宁波保税区跨境购平台( http://www.kjb2c.com/ )下订单后,跨境电商企业办理海关通关手续,以个人物品形式申报出区,并代缴行邮税,海关审核通过后,跨境电商企业委托物流公司打包、委托快递公司派送到消费者手中。

  该模式的特点是:一是通过海运批量运输方式,能降低物流成本,从而降低商品售价,让利给消费者。二是保税区内保税存储,先出区后报关,减少企业资金压力,未出区的货物可以直接退回海外,免征关税。三是消费者下单后,货物直接从保税区发出,缩短到货时间,提升客户感受。四是货物在保税区存量充裕,对于客户的退换货服务响应更为及时。五是货物出入保税区都有严格的监管(在区内进仓集中检验检疫),商品来源和品质更有保障。

  宁波保税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业务自2013年11月27日试运行以来,发展势头良好。截至2016年1月10日,获批试点企业累计398家,仓储企业达到23家。目前,宁波保税区跨境购平台( http://www.kjb2c.com/ )上架销售的商品达4.8万种,除主打的母婴产品(尿不湿、奶粉)外,化妆洗护用品、食品、厨卫小家电、保健品等商品比重大幅上升,已有来自全国各地(包含港澳台地区)的802万名消费者通过跨境购平台进行了商品购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业务销售额累计突破30亿元。(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