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对超期限使用码号资源单位限期整改的通知

25.09.2017  00:41

 

  我局近期在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超过规定期限使用96短号码、106短消息代码等码号资源的情况(详见附件)。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要求上述单位于2017年8月31日前对超期使用的码号资源进行限期整改。已停止使用的,码号使用单位应主动申请注销;还在正常使用的,码号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提交号码延期使用申请。逾期未整改,我局将依法予以收回。

码号咨询电话:0311-86693334

电信业务资源综合管理系统:http://www.miinac.gov.cn

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458号,邮编:050021 

  2017年8月15日



超期使用码号资源单位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