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卿:超时默许制有利于终结权力变现

27.10.2014  11:04

    在公开承诺的时限内未做办结,即视为该审批单位默认同意该申请事项,24小时内向申请人作出审批或许可决定,加盖本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或行政单位印章办结,并将视情况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及领导责任。广东肇庆新区发言人25日表示,从10月1日起试行该制度后,该区共有29项行政审批事项列入超时默许范围。(10月25日中新网)

    政府权力部门一直饱受公众诟病,主要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某些公职人员办事拖拖拉拉,不讲效率,有时为了一个审批事项,不把腿跑断才怪;二是当权者故意制造障碍,明明可以办理,就是找借口不办,意图很明显,不进贡表示表示,休想顺顺利利获得盖章与审批,这是典型的权力变现行为。

    在反腐败机制向纵深推进的今天,广东肇庆新区高调宣示,将29项行政审批事项列入超时默许范围,不啻向所有政府部门套上了紧箍咒,只有马上办,提高办事效率,方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各种审批事项,也才不至于受到行政问责。

    毫无疑问,这项新规极有民意基础,让人感觉爽爽的。这就意味着,前来办事的民众从此可以掐表计算了,再也不用看某些公职人员的脸色,谁故意刁难,咱们就公事公办,用不着催着你办理,反正只要超了时,公文旅行即告结束,当权力部门争论不休,内部查找责任时,公文申请的项目就可以不受阻拦与限制了,实际上超时默许制就是一把尚方宝剑,直接发到了普通民众手里,向社会传达了政通人和的信号,与拍苍蝇、打老虎同样重要,同样能赢得人心与民心。

    当然,我们也要防止为了不超时,而发生审批不严肃、很随意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来者不拒,做和事佬,就怕某些公职人员因害怕受到问责而敷衍失职,那样就会走向另一个极端。不管怎么说,这项规定毕竟起到了终结权力变现作用,值得大力推而广之,我看非常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