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二季度9起环境污染案件 南京一企业被罚

02.08.2014  09:29

     超标排污,南京一企业被罚56.8万元

    昨天,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二季度环境9起污染案件。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因污水超标排放被通报,其他8起案件都在我省其他城市。

    据介绍,3月20日,省环保厅在对南京市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废水超标排放等问题。3月27日,环保厅对胜科水务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经查,胜科水务为南京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废水4万吨。检查发现该企业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应急池存放大量废水,不符合应急管理要求;提升泵等设备损坏,现场大量使用软管连接各处理池。同时,水处理污泥(危险废物)未及时处置,厂区内积存污泥约500吨。经取样检测,胜科水务排放的污水COD超标1.2倍。

    根据相关法律,省环保厅对胜科水务处以56.8万元罚款(已执行到位),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拆除软管,清空应急池,对存放污泥的好氧池进行清理,9月份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其他8起案件包括联合水环境(大丰)有限公司因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超标排放被通报;扬州市聚丰镀业有限公司排放污水污染当地环境,威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安全;昆山市江苏美亚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运输过程未使用危险品专用车运输;江苏建华管桩有限公司(镇江)违法偷排工业废水,严重污染周边水域,危及居民身体健康;江苏四达特材科技公司(镇江)偷排废水;泰州金泰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气超标排放;扬州威亨热电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气超标排放;灌云县燕尾港镇5条暗管排污。省环保厅已分别对违法单位和部门进行了处罚,有的涉案人员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江瑜)

【责任编辑:王春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