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各级法院集中宣判7起涉恶案件

03.07.2018  17:53

  中新社石家庄7月2日电 (记者 陈林)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日通报,当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相关法院依法对沧州沧县被告人徐福起等8人寻衅滋事、妨害公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石家庄高新区被告人王雄磊等9人组织、容留卖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等7起涉恶犯罪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宣判。

  据通报,2017年3月至7月被告人王雄磊、卢硕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多次实施犯罪,逐渐形成了以王雄磊、卢硕为首要分子,多名成员参与的恶势力犯罪组织。该犯罪组织寻找急需借钱的女子,让她们手持身份证拍裸照并签订高出实际借款额数倍甚至几十倍的虚假借款合同,以还不了款就散发裸照等手段胁迫多名借款女子分别卖淫数十次抵债,其中包括两名未成年的女子。期间对与某未成年女子外出游玩的被害人刘某某多次实施殴打,并以与少女发生关系要报警和告诉刘某某父母等手段相威胁敲诈刘某某近万元。另外,还实施非法拘禁他人等犯罪行为。

  该恶势力犯罪组织操纵经营卖淫活动、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雄磊以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对另8名被告人分别以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容留、介绍卖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