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查出11起债市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27.01.2015  12:33

三道“藩篱”防堵债市“硕鼠

银行公开发售的理财产品,竟暗藏券商“自肥”玄机;风光一时的债券市场“一哥”“一姐”,竟是私吞巨款的“硕鼠”;本是机构公开交易的债券市场,竟成个人输送利益的灰色地带……

近年来,审计署先后查处11起债券交易犯罪案件,相关人员从中牟利高达6亿多元,债市大案令人触目惊心,有关部门正加紧构筑三道“藩篱”。

发行招标或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审计有监督,部门有回应。2013年5月,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所有债券发行价格应无限接近二级市场成交价,同时要求簿记建档发行的债券需在发行前报备发行方案,并向市场披露。2014年12月18日,央行发布银行间债券与发行管理办法。

债市法律专家柯荆民律师看来,发行招标或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债券发行尤其应该强调的是公正。如果不采用招标制度、形成健康的市场价格发行机制,彻底消除发行市场可能产生的利益,那么这些利益还会找到新的管道进行输送。

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

民营投资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法人过去不能直接联网交易,只能委托银行代为交易结算。信息披露不充分,价格公布不及时,交易行为不公开,最终形成了暗箱操作空间。

2013年8月,央行发布公告,要求银行间债券市场全面采用券款对付的方式进行结算。“一手交钱,一手交券”的明规则,排除了垫资、代持等操作,也杜绝了非金融机构投资者利用时间差进行“空手套白狼”行为。

2014年11月,央行下发通知恢复了非金融机构投资者入市,同时要求其必须借助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平台进行交易,这就意味着过去“线下协商线上交易”模式被堵死。

防火墙”斩断攫利“黑手

2014年1月,央行下发通知,明确规定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必须单独开户;由第三方托管人独立托管的,管理人自营债券账户与理财产品债券账户之间,以及同一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债券账户之间不得进行交易。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教授宋逢明表示,理财产品事关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应有足够的风险提示,信息披露一定要全面充分。对结构化理财产品,关键要看是不是公开市场行为。如果是少数人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肯定有问题,必须通过加强监管尽快补好漏洞。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