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环保局“四项”举措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创建

27.10.2014  10:53

赵县环保局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为主题,以实现“提升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水平、提升满意度”为目标,采取“四项”措施,深入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

一、重理论,抓学习,提升干部服务意识。该局建立并坚持了局党机关定期学习制度,把理论学习、业务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和政策方针的学习与科室职能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为服务和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打好理论基础。

二、重责任,抓效率,打造高效服务机关。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股室负责人直接负责,将服务型党组织的标准、措施细化,落实到每一个人,倡导“真情、尽责、便捷、高效”的服务理念,尽其所能,主动开展帮助和服务。同时开辟政务公开专栏,将办事流程、职能职责、审批内容、许可事项等进行公开,提高办事程序透明度。

三、重承诺,抓落实,提供优质业务服务。为扎实推进创建工作,该局结合开展“做焦裕禄式好党员好干部”活动,面向社会作出“服务从优,不让办事群众在环保部门受到冷落;审批从快,不让行政许可在环保部门积压延误;执法从活,不让群众权益在环保部门受到损害”的公开承诺。为切实履行好工作承诺,该局建立了首问责任窗口。“窗口”从接受咨询、提供指导、办理审批、协调督促、收集意见等方面做到热情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耐心服务、文明服务,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在项目管理方面,对符合产业政策、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项目,开通审批“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压缩时间、快速办理。在环境监察执法方面,对环境违法情节轻微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教育为主,限期整改,不予行政处罚;对直排、偷排、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公开曝光,依法严厉查处,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四、重监督,抓纠错,确保服务措施落实。该局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违法执法、越权执法、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态度蛮横的执法人员坚决进行过错追究。此外,该局还设立了举报和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肃处理群众投诉环保系统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滥施处罚、态度蛮横等违法乱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