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环保局四制度规范环保执法行为

09.03.2015  11:22

      近日,赵县环境保护局制定了《行政处罚工作有关工作规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四项配套制度,进一步增强执法责任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加执法透明度,强化社会诚信监督。

  按照这四项配套制度要求,环保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必须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岗位责任并向社会公示,确保行政执法依据合法,执法职权明确,执法程序规范,考核标准科学合理;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做到不越权,不超时,严格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