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建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协作机制

22.07.2014  11:43

    河北新闻网讯(黄若磊)近日, 石家庄 赵县检察院与赵县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工作联系机制的规定(试行)》,赵县民行申诉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协作机制正式建立。

    该《规定》共14条,主要对民行部门与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案件受案范围、案件初步审核、申请抗诉程序及日常联络制度等方面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根据该《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在接到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时,如认为个案符合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受案情形的,可直接向检察机关提出支持起诉的建议。检察机关办案遵循便民原则,必要时采取预约接待、上门办案、实地回访等措施。对认为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案件,可直接向法律援助机构建议启动法律援助程序,并协助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诉前准备,提供法律咨询,指导举证、质证。法律援助律师查阅诉讼卷宗、调取、复核证据确有困难时,检察机关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责任编辑:郭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