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六项措施规范城乡低保工作

09.10.2014  11:38

  今年以来,赵县民政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打造阳光低保。

一是规范和完善阳光低保工作。 为加强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该局制定了低保操作规程,明确了低保申请、调查、评议、公示、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等各环节的具体操作办法,真正把低保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政府工作的公信度。

二是建立城乡低保家庭信息比对联动机制。 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方式的基础上,加大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力度。通过公安、人社、住建、工商等部门,对低保申请家庭的户籍、车辆、住房、社会保险、养老金、个体经营等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核对,进一步提高了保障对象的准确性。

三是全面建立低保公示制度。 为方便群众参与和监督低保工作,提高群众对低保工作的认知度和公信度,该局全面实行了低保政策公开,审批过程、结果公开,保障对象公开的“三公开”制度,促进了低保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四是设立城乡低保监督举报受理电话。 设立了城乡低保监督举报台,面向社会开通并公示了监督举报电话,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全方位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

五是加大清理核查力度。 认真制定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工作方案,通过数据共享、信息核对、入户核查等形式,全面开展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工作,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对象予以清退。

六是强化目标管理。 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低保工作目标责任书,年中集中督查,年底认真组织考评,考评成绩列入总体目标任务考核。同时,制定了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加大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