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宴骨折起纠纷 工商调解终解决

29.10.2014  12:28

  近日,秦皇岛市海港区工商局海阳工商分局成功调解了一起消费者在酒店赴宴座椅夹手骨折引发的纠纷。

  10月21日,海阳工商分局接到一李姓女士申诉电话,称其10月15日到某酒店赴喜宴,就座时因酒店座椅损坏夹住左手,致使左手小指骨折、指甲脱落。虽然事发后酒店工作人员将其送到医院检查治疗并支付医药费1700元,但李女士对赔偿数额并不满意。李女士与酒店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投诉到海阳工商分局,要求酒店方需赔偿误工费7000元、后期治疗费2000元,共计9000元。

  海阳工商分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了解,工作人员认为酒店方在承办喜宴时,未对所有桌椅进行检查维修,致使李女士在赴宴时被座椅夹手造成骨折,对李女士的工作生活都产生了较大影响,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的规定,酒店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在多次耐心调解下,酒店方最终同意在支付医药费1700元的基础上,赔偿现金3500元给消费者李女士。李女士和酒店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并对海阳工商分局的大力帮助表示感谢。(靳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