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税、省地税联合推出11项措施服务“走出去”企业

07.03.2016  15:11

日前,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要求进一步加强“走出去”企业服务与管理的通知》,就持续做好“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提出3类11项具体措施,以支持我省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的国际合作,全面加强“走出去”企业国外税收法律咨询服务,及时协调解决“走出去”企业有关涉税争端。

这11项服务措施包括:执行税收协定、加强涉税争议双边协商、组成若干国别税收政策研究小组、建立“河北走出去企业微信交流群”、编印《税收服务“走出去”企业之“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税收政策宣传册》、设立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专席、引导中介机构“走出去”、完善境外税收管理、开展对外投资税收分析、探索跨境税收风险管理和国地税“走出去”企业信息定期交换。

执行对外税收协定 维护跨境纳税人权益

认真执行我国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及相关解释性文件,保证不同地区执法的一致性,为跨境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

及时了解我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其他国家和地区“引进来”和“走出去”企业涉税诉求和税收争议,主动向企业宣传、解释税收协定相关条款。及时受理企业提起的相互协商申请。

加强指导深化宣传  专业服务促发展

作为国家税务总局国别信息中心试点工作单位,省国税局将组成若干国别税收政策研究小组,全面加强国外税收法律咨询服务,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一对多、一对一指导。

建立“河北‘走出去’企业微信交流群”,及时向企业提供最新的服务“走出去”企业的政策信息,解答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建立“走出去”税收相关政策云盘,放置相关税收政策。各市国税局指定一名人员负责网上答疑,能当场解答的当场解答,不能当场解答的,及时和省局、总局沟通,及时进行回复。

深化对外投资税收宣传辅导,继续通过发放问卷、现场培训、上门辅导、12366纳税服务热线、报纸、网络、电视等多种形式宣传对外投资相关政策,并将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省商务厅联合编印的《税收服务“走出去”企业之“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税收政策宣传册》发放到每一户“走出去”企业手中,特别是对新增“走出去”企业和有“走出去”意愿的企业,及时进行宣传辅导,帮助企业利用税收协定保护自身权益。根据不同国家税收政策和投资风险特点,为“走出去”企业专题宣讲对外投资税收政策。

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平台,设置服务“走出去”专席,解答“走出去”企业的政策咨询,回应服务诉求。

合理引导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走出去,提供重点投资国税收法律咨询等方面服务,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稳定、及时、方便的专业服务。

规范境外涉税管理 降低风险促进遵从

省国税局将建立境外税收信息专门档案,归集境外税收信息,及时跟进了解我省企业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情况,督促、引导企业按照规定正确履行境外涉税信息申报义务,提高申报准确率。

根据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和对外投资特点研究涉税风险特征,建立分国家、分地区风险预警机制,为“走出去”企业提示税收风险。

同时,在服务“走出去”企业方面,省国税、省地税将加强合作,共同建立“走出去”企业清册和服务清单,定期交换信息,共同开展税收宣传,共同举办免费培训班。

省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副处长霍志远介绍,根据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截至2015年12月,我省境外投资企业共706家,境外承包工程155个,遍布五大洲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2015年新增境外投资企业148个,较2014年新增增长46.53%,呈加速增长态势。因此,加强“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越来越重要。这11项措施既是对之前已经开展的服务“走出去”企业措施的细化、完善和制度化,同时也提出了新要求和新举措,比如,“河北‘走出去’企业微信交流群”的建立和值班答疑制度;成立国别税收政策研究小组,全面加强国外税收法律咨询制度;国、地税“走出去”企业信息定期交换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