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赤城县安监局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

05.01.2017  14:33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赤城县自2016年1月3日至27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一、治理内容
  一是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二是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二、具体做法
  一是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制定周密检查排查工作计划,确保做到对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全覆盖”。
  二是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规定,制定完善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建立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事前问责机制,切实做到“谁许可、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违规向不具备安全条件批发企业和零售点颁发许可证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是通过运用流向信息系统网上监督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检查频次,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和零售点违反“三严禁”的行为依法按规定上限处罚,直至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