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16.03.2016  16:5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收回元村四期东地块项目(地块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位于桥西区元瑞街以东、东风路及保定新家园以北区域,土地面积23.227亩。

  请地块范围内的土地使用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将宗地权利证书交回项目实施单位,逾期不交回的土地权利证书一律作废。

  石国土资〔2016〕51号

  联系人:

  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 67669599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桥西分局地籍科 66032893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