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清查工作规范管理

23.05.2016  08:43

我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开展以来,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按照学校要求对学校的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摸查和进一步规范管理。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按照学校整体部署,对全校60多家单位2013年—2015年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进行了详实的统计。资产公司成立专门小组,早来晚走,放弃周六、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工作,通过校讯通、校园网发通知,设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收集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材料整理核实、数据分析统计等步骤,对各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决策文件、合同、收入上缴凭证等重要资料进行认真整理核对,力求完整、准确。对出租出借房屋面积、合同规定的数额、实际缴纳数额等进行比较甄别。最后按年份进行分类登记,统一汇总,摸清了最近3年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情况。

按照学校财务处送达的清理债权债务通知,资产公司用两个月时间,通过查账、查找本单位档案、查找学校档案,查询工商档案、查询法院档案、访问经办人员等方式,查清了绝大部分债权债务的情况并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经学校同意,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这些债务进行了专项审计。

资产公司与后勤集团进行研讨论证,进一步规范校企合作项目及校内商业网点的水、电、暖及制冷费用收取标准问题,拟定了具体的收费标准,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截至目前,各项目经营方已上交学校水电欠款100余万元,剩余欠款正在核实催缴中。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我校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使我校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尽快步入制度化的轨道,资产公司依据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起草了《河北师范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校内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资产公司将继续制定完善我校经营性资产的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管理细则,制定校企合作项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及经营性无形资产管理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经营性资产清查登记、内部控制、统计报告、日常监督检查等具体管理制度,明确经营性资产使用管理的内部流程、岗位职责,依法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经营性资产使用效益,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向国家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使我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透明化,努力实现“摸清家底,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公开监督”的工作目标,不断推动我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供稿:党委宣传部;编辑:网络新闻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