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精神,大力推进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领域深度融合,结合我省发展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按照“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变革转型、引领跨越、安全有序”的原则,充分发挥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先导作用,以“云上贵州”、数据中心为基础,加快推进“互联网+”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益民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精准扶贫等专项行动,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着力强化基础支撑新突破,着力激发产业发展新活力,着力培育信息消费新业态,着力打造公共服务新模式,着力加快生态文明新步伐。
(二)发展目标
到2018年,我省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相互融合,互联网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业态、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公共服务中发挥明显作用,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互联网+”行动四年累计完成投资700亿元以上,建成一批标志性、引领性重大工程、示范项目,互联网服务年收入超过500亿元,信息消费规模超过1200亿元,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50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600亿元,培育200家以上“互联网+”示范企业。
到2025年,互联网在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广泛应用、深度融合,成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公共服务创新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推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质增效升级。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互联网+”创业创新专项行动计划
进一步整合大数据产业优势资源,推动各类要素资源集聚、开放和共享,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环境。2015-2018年实施4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5亿元。(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1.支持发展创业创新服务平台。进一步开放计算、存储、数据资源、云应用服务,集聚创业创新资源,为创业者提供研发工具、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到2018年,基本完成“科技创新云”建设,建成基于“云上贵州”系统平台的科技数据交换平台、服务小微企业的科技资源服务平台和技术市场交易平台,年服务小微企业2200家次以上,网上技术交易市场年交易额突破150亿元。
2.积极发展众创空间。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校、科研单位、创业投资机构等现有资源,构建一批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众创空间。到2018年,累计培育众创空间35家,建立3个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新增600家以上大学生(创客)创业企业和科技型种子企业。
3.鼓励发展开放式创新。鼓励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相关骨干企业加强创新资源共享与合作。积极推广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到2018年,支持40户以上企业围绕“互联网+”开展创新研发、成果转化。
(二)实施“互联网+”协同制造专项行动计划
加快推进互联网与我省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汽车、医药等制造业的融合创新发展,实现贵州制造向“贵州智造”转变。2015-2018年实施40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7亿元以上。(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大力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探索智能生产新模式,推进生产装备、工艺流程智能化升级。加强工业大数据的开发利用,推动软件与服务、设计与制造、关键技术与标准的开放共享。到2018年,建成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工业云平台,打造20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实施30个以上智能工厂或车间、关键工序智能化、智能检测和全产业链追溯等示范项目,实现企业效率提升20%,成本下降20%。
2.发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推进研发、设计、制造、供应链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柔性化改造,满足多品种、大规模的个性化定制生产需求。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细分市场分析和发展趋势预测,为制造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提供决策支撑。到2018年,支持15家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打造40条柔性化生产线。
3.加强制造业网络化协同。支持开展众包设计、全流程交互及服务型智能制造等模式创新,增强企业资源共享和业务整合能力,实现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网络化。加快多元化制造资源的有效协同,提高制造产业链的资源整合能力。到2018年,建立网络化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形成10个网络协同制造示范行业。
4 . 推进制造业服务化转型。鼓励我省制造企业积极集成研发创新、协同营销、联合采购和维修服务等公共服务功能,开展在线实时定位跟踪、健康监控、预测预警、预防性维护等在线增值服务,推动“以制造为中心”向“以服务为中心”转型。到2018年,建立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形成5家以上重点服务型制造企业。
(三)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专项行动计划
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培育具备便捷化、精细化、个性化特征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形成贵州现代山地高效农业互联网生态体系。2015-2018年实施25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8亿元以上。(牵头单位:省农委)
1.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加强农产品生产计划、产量信息等与销售环节对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科技化、组织化和精细化水平,推进农业生产流通销售方式变革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强化土地用途、经营状况等监管,提升土地流转透明化程度。到2018年,建成“农业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系统等,实现100%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的信息管理系统服务接入。
2.加快推进生产方式精准化。试点开展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实现环境实时感知、监测和控制,提升便捷化生产管理水平。开展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远程诊断的应用,实现精准化生产指导。到2018年,实现全省25%规模化标准园(场)开展物联网等智能化设施应用。
3.开展农业信息应用网络化服务。推进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打造信息进村入户五级联动体系,提供农业气象、减灾防灾、农业科技与市场信息等服务。构建农业科技综合服务体系,为农民和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提供在线教育培训、认定管理考核等综合服务。到2018年,建成基于“云上贵州”的农业云服务平台、农业科教体系信息调度平台、智慧农民培育综合业务平台、基层农技推广综合业务平台。
4.完善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鼓励我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加快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RFID)、移动视频监控等技术由流通经营向生产加工环节推广,增强农副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发现、过程追溯、结果处置查询等能力。到2018年,建成基于“农业云”的农产品溯源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实现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质量安全追溯覆盖比例扩大到40%。
(四)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专项行动计划
利用互联网技术,促进能源产业低碳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提升贵州能源产业节能减排和生产优化控制水平。2015-2018年实施8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2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
1.推进能源生产管理智能化。加强传统能源和新能源企业生产过程智能化建设,提升能源生产的可观性和可控性。到2018年,建成能源监测预警系统、煤矿矿井瓦斯等级信息管理系统、煤炭生产运行管理信息系统、新能源集控中心、智慧能源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数字盘江工程和能源资源大数据工程等。
2.建设分布式能源网络。打造以太阳能、风能等多能源协调互补的分布式智能微电网,支持电力设备和用电终端基于互联网进行双向通信和智能调控,实现分布式电源的及时有效接入,逐步形成开放共享的能源网络。到2018年,力争建成贵州省分布式智能微电网。
3.探索能源消费新模式。实施能源资源大数据分析及应用工程,促进能源消费生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碳排放权交易和资源能源循环利用服务。到2018年,开展1个绿色电力交易服务区域试点,完成贵州省电力交易技术支持信息系统建设。
4.拓展电网通信融合业务。鼓励电力、通讯、互联网企业合作,加快发电、用电和电网设施智能化应用和改造,实现同缆传输、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到2018年,启动贵州省能源光纤到户工程建设。
(五)实施“互联网+”普惠金融专项行动计划
深化互联网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的融合创新,为大众提供丰富、安全、便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2015-2018年实施3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02亿元以上。(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1.加快形成互联网金融产业集聚优势。依托贵阳、贵安新区开展互联网金融试点,积极发展包括第三方支付机构、网络信贷、电商金融、众筹融资、商业保理、互联网金融门户在内的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到2018年,打造2个各具特色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注册150家互联网金融领域企业。
2.探索开展互联网金融云服务。鼓励互联网企业探索构建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开展多样性、个性化、精准化的金融公共云服务。到2018年,基本完成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建设,建成互联网金融云平台。
3.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拓展服务范围。支持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多元化合作,开展融资、储蓄、投资、保险、汇兑、支付和清算等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应用。推动金融IC卡在交通、旅游、教育、医疗、社区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创新应用。到2018年,支持26家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发行20万张移动金融IC卡。
4.积极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利用互联网开展面向企业和个人的征信服务。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和投资者保护。到2018年,基本建成基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多元化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和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体系。
5.优化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支持设立发展提供数据存储、云计算、大数据、信息安全维护等技术领域基础服务的机构。推动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服务。到2018年,设立1家金融大数据公司,成立全省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
(六)实施“互联网+”益民服务专项行动计划
充分发挥互联网便捷、高效、低成本优势,创新政府服务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等新兴服务,推动互联网向益民服务领域渗透。2015-2018年实施74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254亿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创新政府网络化管理和服务。开放各类政府数据,加快推广移动办公应用,进一步丰富网上信访服务内容,发展方便、快捷、高效的基础征信服务,推动政府网络化管理与服务创新。到2018年,建立健全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实现公共服务数据资源目录100%开放。
2.探索新型教育服务供给方式。整合现有教育信息化资源和各类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推进教育资源开放共享,鼓励教育机构加强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提供网络化教育服务。到2018年,进一步完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完成率达100%,“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完成率达60%。
3.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鼓励互联网企业与健康服务机构合作,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健康监测、评价、咨询等个性化服务应用,开发和推广养老智能终端产品,丰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到2018年,进一步推广社会福利暨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应用,重点支持85个养老机构、社区开展“互联网+”健康养老服务。
4.推进社会保障创新发展。整合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推进社会保障卡基于金融领域应用深化,构建养老、医疗跨省转移体系,拓展移动互联网在社会保障事业中的应用。到2018年,基本建成“智慧人社云”,完善网上经办及跨省转移业务系统,实现各市(州)、贵安新区的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以及社保业务之间的协同办理。
5.推动文化数字化发展。整合图书、文博、非遗、文艺等各类文化资源,推进文化遗产数字化,构建集公平、开放、共享为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鼓励省内优质文创企业开展线上购物与线下体验,发展动漫网游、文化艺术创意设计等新业态。到2018年,基本建成省级公共文化云平台,完成3个数字服务产业基地建设,将多彩贵州文化创意园建成“互联网+”文创的孵化平台。
6.推广在线医疗卫生新模式。推进线下医疗卫生服务与线上健康信息服务的融合,发展“健康通”等移动终端应用,探索建立“医院+网络平台+药店+家庭”服务模式。到2018年,建成基于“医疗健康云”的公众健康、医疗业务、卫生管理等公共服务平台,在全省200家公立医院和1500家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推行居民健康卡“一卡通”应用,完成1560万张居民健康卡发行。
7.推动健康运动智慧化。开发“互联网+”健康运动应用,构建智慧型全民健身服务综合体,推进健康运动宣传与交流,提升健康运动网络服务水平,发展贵州特色体育产业。到2018年,基本建成“互联网+”健康运动在线服务平台,完成1个智慧型全民健身综合体建设。
8.构建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和布局一批智慧旅游景区,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旅游新兴服务,建立互联网旅游信息发布、沟通、交易和支付体系,促进游客旅游消费模式转变,提升体验服务水平。到2018年,完成4个5A级景区、23个3A和4A级旅游景区的智慧管理应用平台、基础数据处理平台建设。
9创新食品管理和服务模式。加强对互联网食品销售平台、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智能监管,加快构建“互联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强化追溯体系建设,健全生产经营信用制度,探索公众参与的网络化食品管理服务新模式。到2018年,“食品安全云”应用进一步深化,初步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化社会共治体系。
(七)实施“互联网+”高效物流专项行动计划
利用互联网实现物流信息和供需信息的互通共享,进一步提升仓储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着力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2015-2018年实施36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13亿元以上。(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积极构建物流信息共享互通体系。整合仓储、运输线路和供需信息,实现交通货运信息、物流供需信息、网上物流在线跟踪等信息互通共享。到2018年,初步建成以智慧物流为重点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建成省级物流综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专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基于“云上贵州”数据交换平台的物流信息交换开放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
2.推广智能仓储系统建设。在贵州快递物流园、贵阳京东电商产业园等省内大型物流园区开展试点工作,支持建立智能化的物流和仓储服务平台,推动物流追踪与物资管理、智能调度与高效储运、无人搬运与智能码垛等新技术应用。到2018年,支持20个大型物流园区建立智能化物流仓储服务平台、应用智能化物流装备。
3.加快完善智能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构建智能物流调配配送网络,实现人员、货源、车源的智能化调度。积极开展创新配送模式,推动物流下沉到社区、街道、乡村。到2018年,支持100个社区开展社区自提柜、冷链储藏柜、代收服务点等新型社区化配送模式,打造10个农村物流示范县,全省物流企业信息化普及率达到55%以上,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生产总值的比率下降到19%以下。
(八)实施“互联网+”电子商务专项行动计划
加快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重点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行业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创新电子商务服务及模式。2015-2018年实施22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59亿元。(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1.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积极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到2018年,开展130个以上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和示范企业建设,完成12000个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
2.大力发展行业电子商务。鼓励工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采购原材料、发布产品信息,鼓励我省优势产业开展电子商务,拓展分销渠道,优化供应链管理,进一步扩大电子商务应用范围。鼓励传统产业园区建立电子商务企业和聚集区,打造与传统产业紧密结合的电子商务园区。到2018年,进一步完善贵州电子商务云平台,累计服务企业5000家次以上,积极推动贵阳市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建设。
3.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创新。鼓励零售、商超、百货类等传统零售企业以及餐饮娱乐、家政服务、健康医疗等生活服务企业,依托本地生活服务平台开展社区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线上线下交易融合。积极探索处方药电子商务销售和监管模式创新。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充分应用移动互联网特性,进一步细分市场,改善用户体验,探索免费体验营销、移动导购、圈子营销等创新商业模式。到2018年,基本建成电子商务售后服务质量检测云平台。
4.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完善跨境物流体系,推动海关、检验检疫、港口、银行、保险、物流服务等主要贸易单证的电子化。到2018年,完善贵阳综保区、贵安综保区配套体系,建立贵州电子口岸和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
(九)实施“互联网+”便捷交通专项行动计划
加快交通运输要素资源、出行服务、行业管控的互联网化,提高全省交通运输精细化管理能力、智能化服务水平和科学化治理程度。2015-2018年实施10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4亿元。(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1.着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积极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道路客运联网售票工程等建设,引导企业利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开放的服务性数据资源开发智慧公交、网上订票、智慧停车等移动互联网应用。到2018年,基本建成省级公共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力争完成全省公共交通“一卡通”推广应用,实现全省100%高速公路的ETC覆盖。
2.推进交通运输资源在线集成。加快构建网络化交通状态感知体系,积极推进高速公路监测、桥梁隧道健康感知、船舶实时定位、客运场站监控等设施建设。到2018年,基本建立交通基础设施感知体系及多渠道信息采集体系,进一步扩大干线公路网重要路段、重点港口码头以及内河干线航道重要航段的监测覆盖。
3.全面增强交通运输科学治理水平。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为交通规划、运行、管理提供决策支撑,加强对交通运输违章违规行为的智能化监管。到2018年,建成支撑交通运输设施规划与建设、安全运行控制、交通运输管理决策的智慧交通云平台。
(十)实施“互联网+”绿色生态专项行动计划
深入推进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加强资源环境动态监测,深化生态环境数据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建立绿色环保服务体系,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2015-2018年实施28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1亿元。(牵头单位:省环境保护厅)
1.加强资源环境动态监测。依托“数字环保”和“环保云”平台,利用大数据分析和物联网技术,强化对各类生态要素动态监测,推进资源环境动态监测信息的互联共享。到2018年,基本建成具有喀斯特地貌特色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立体监控系统、省市二级环境信息数据交换平台。
2.大力发展智慧环保。利用智能监测设备和移动互联网,加强对各类污染物在线监测,推进环境信息数据共享公开,形成全天候、多层次的智能多源感知体系。到2018年,基本建成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大气环境监测预警系统、企业环保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环境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和各类公众服务平台。
3.加强环保监管和应急能力建设。推进环境预警和风险监测网络管理,加强环保监管,构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提升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风险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到2018年,完成10个行政监管手机APP开发应用,建成“绿色生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
4.完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开展废旧资源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流向监测,强化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信息管理,构建网络化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到2018年,基本建成城市废弃物回收平台。
5.推进废弃物在线交易。推动现有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向线上线下结合转型升级,推进行业性、区域性的产业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在线交易,增强主要再生资源品种的定价权,建立面向循环经济的绿色发展新模式。到2018年,基本建成产业园区废弃物信息平台、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在线交易系统。
(十一)实施“互联网+”人工智能专项行动计划
深入推进互联网与机器人、智能终端等领域深度融合,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突破,进一步培育发展人工智能新兴产业,推进重点领域智能产品创新。2015-2018年,实施11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亿元以上。(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培育发展人工智能新兴产业。建设支撑超大规模深度学习的新型计算集群,构建包括语音、图像、视频、地图等数据的海量训练资源库,加强人工智能基础资源和公共服务等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处理、生物特征识别、自然语言理解、智能决策控制以及新型人机交互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到2018年,建成“互联网+”人工智能系统10个以上,培育形成国内知名人工智能型企业5家以上。
2.推进重点领域智能产品研发和应用。鼓励传统家居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开展集成创新,开展以家庭网关为核心,集安防、智能电源控制、家庭娱乐、亲情关怀、远程信息服务等一体化应用。支持安防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发展和推广图像精准识别等大数据分析技术。推动汽车企业与互联网企业设立跨界交叉的创新平台,加快嵌入式汽车轮胎超高频RFID关键技术、智能辅助驾驶、复杂环境感知、车载智能设备等技术产品的研发与应用。到2018年,建成车友助理智能服务等跨界创新平台。
3.提升终端产品智能化水平。积极引进智能终端制造企业,发展智能移动终端、可穿戴设备等新产品和新技术,推动智能产品的研发、孵化及产业化。推动互联网技术以及智能感知、模式识别、智能分析、智能控制等技术在机器人领域的深入应用。到2018年,研发铝电解智能制造机器人、智能品酒机器人等工业、服务业领域机器人,服务企业2.5万户以上。
(十二)实施“互联网+”精准扶贫专项行动计划
将互联网手段、互联网思维融入扶贫工作中,实现扶贫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管理,形成具有贵州特色扶贫开发新模式。2015-2018年实施9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亿元以上。(牵头单位:省扶贫办)
1.提升精准扶贫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扶贫对象的动态、分类管理,推进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的联网审批、联网备案。加快精准扶贫移动巡检应用和地方精准扶贫管理特色应用建设。鼓励扶贫产业示范园区积极应用互联网远程监控和操控技术。到2018年,建成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应用系统、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应用系统、移动巡检应用系统、精准扶贫个案管理应用系统、扶贫产业示范园区远程监控应用系统等。
2.优化扶贫资源配置。建立健全贫困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数据采集与分析体系,融合多部门信息,动态监测贫困情况,强化扶贫资源的精准配置。到2018年,建成贫困统计监测应用系统、贫困监测绩效评估应用系统、遥感地理信息应用系统等。
3.创新扶贫服务方式。运用网站、短信、微信等新媒体技术,搭建社会扶贫信息发布与互动救助平台,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精准性。积极构建精准扶贫网络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电商扶贫,开展扶贫政策咨询、特色农产品推介、乡村旅游推介等综合服务。到2018年,建成社会扶贫应用系统,打造6000个贫困村电商扶贫试点。
三、保障措施
(一)基础保障
1.夯实网络应用基础。加快实施“宽带贵州”、“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会战”战略,建成贵州省互联网交换中心,积极争取开通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构建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到2018年,互联网出省带宽扩容至5000Gbps以上,城市50Mbps以上宽带接入能力达到40%,农村12Mbps以上宽带接入能力达到30%。鼓励电信运营企业采用共建共享模式加快宽带网络建设和升级改造,支持电信运营企业制定宽带资费优惠政策,有效降低互联网企业宽带使用成本。围绕建设“贵州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目标,全面实现政府数据及应用向“云上贵州”系统平台迁移,加强数据资源招商,实施“数据贵州”工程,打造全国数据集聚应用新高地。着力发展云计算、物联网、北斗卫星系统应用和呼叫中心等特色信息产品,加快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的开发及产业化,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互联网+”的支撑作用。(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建设信息监控、密码保护、容灾备份等基础设施,加快构建以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用户安全为重点的多层次安全体系,提高信息采集和管控、敏感数据管理、数据交换共享、个人隐私等领域的数据安全保护能力。研究出台贵州省公共信息共享安全管理规范等,明确个人信息隐私保护标准和实施细则,避免数据滥用、侵犯个人隐私等情况发生。鼓励借助第三方安全评估监测机构,加强“互联网+”关键领域重要系统的安全评估检测。加大信息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和能力。(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委网信办)
3.加大要素支持力度。鼓励建立以数据开发换项目、以平台建设招项目、以投资模式创新引项目的招商模式,支持以特许经营等方式将公共平台、公共信息资源优先委托省内企业运营开发。鼓励各市(州)、贵安新区利用现有园区建设互联网经济集聚区,支持园区公共平台向互联网企业倾斜。将“互联网+”项目用地优先列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鼓励各地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互联网产业基地、物流(快递)配套设施、电商服务平台、信息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倾斜。经依法批准后,鼓励闲置划拨土地上的工业厂房、仓库等用于发展“互联网+”项目,在一定时间内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暂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对入驻政府投资建设的产业园区、产业孵化器、产业集聚区的重点互联网企业用房,由所在地政府给予3年的房租减免。积极落实用电优惠政策,采用发电企业与大用户直接交易、工商同价等方式降低用电成本。鼓励重点扶持的互联网企业购买基础运营商数据中心服务,由所在地政府按企业年租赁费用的30%予以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牵头单位:省投资促进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财税保障
1.创新财政投入方式。2015—2018年,“互联网+”各项行动计划牵头部门从各自掌握的专项资金(基金)中统筹不少于5亿元,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集中支持全省“互联网+”公共平台建设、公共服务补助、重点孵化项目、人才引进培养、龙头企业培育、初创企业补助、创业启动资金扶持等应用示范项目。统筹的专项资金(基金)由省级各有关部门按现有管理方式对“互联网+”予以重点保障,其他相关专项资金(基金)也要对“互联网+”项目给予倾斜支持。鼓励各市、州(贵安新区)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鼓励在黔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互联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对新引进实际到位资本金达到3000万元以上、具有核心技术或创新模式的龙头企业,依据产业水平和贡献程度等情况,由所在地政府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的落户奖励。(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能源局、省政府金融办、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省旅游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扶贫办,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可优先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企业符合税法规定的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互联网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符合税法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10%且年研发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省科技厅按研发投入超过10%以上的部分予以50%后补助,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每个企业累计补助最高300万元。(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3.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发起设立贵州省“互联网+”相关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不少于10亿元,鼓励有条件的市(州)设立相应基金。支持建立以“企业众筹模式”运作的“互联网+”投资联盟,实现投资者与创业者的精准对接,打造互动、多赢的创投生态圈。鼓励各级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抵押贷款,探索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鼓励互联网企业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智力保障
1.加强互联网应用能力培训。支持有条件的互联网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职业院校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和培训基地。鼓励各级政府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提供互联网知识技能培训。推动高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培养互联网技术应用、市场推广、服务咨询、经营管理等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专业技术人才,探索“人才+项目+团队”、“人才+基地”等人才培养新模式。鼓励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建立信息咨询、人才交流等合作机制,促进双方深入交流合作。(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集聚互联网跨界创新人才。将互联网经济人才(团队)纳入省人才工作重点和全省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进行重点引进。健全引才、留才、用才和服务人才的工作机制,大力引进并支持互联网领域高层次人才来黔创业,按照《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在编制管理、岗位聘用、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在其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引进人才纳入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评审认定范围,经评审认定的“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享受《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优惠待遇。对符合高校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支持范围的“互联网+”融合创业,按规定给予政策优惠。(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打造互联网融合创新平台。借鉴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整合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校、创业投资机构等现有资源,发挥行业领军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构建一批开放式的互联网孵化器。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民营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的,由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积极组建贵州省互联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对优势潜力项目和优秀创业团队的发现和扶持机制。(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
(四)环境保障
1.加强“互联网+”行动统筹协调。建立贵州省“互联网+”行动领导协调机制,开展项目库动态管理,统筹推进行动实施。设立贵州省“互联网+”行动专家委员会,加强“互联网+”跨界融合决策咨询。建立“互联网+”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将“互联网+”推进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体系。(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营造良好“互联网+”发展环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事前准入限制,规范事中事后管理。积极完善信用支撑体系建设,加强征信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资源在线披露或共享。制定出台数据资源开放指导办法和安全开放标准规范,提升数据资源开放利用效率。加快推动贵州省数据资源管理、网络商品交易等法规制度建设,加强数据资源监管,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网络交易环境。加快制定政府和企业信息化服务采购政策,普遍推行基于云计算和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服务外包。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侵权假冒行为。提请修改完善或废止与“互联网+”发展不相适应的现行相关法规,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政策体系。(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政府法制办,贵阳市人民政府)
3加大跨界融合创新宣传力度。鼓励互联网企业借助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中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峰会、贵阳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等高端平台,抱团展示我省“互联网+”跨界创新成果。鼓励利用“媒体云”、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加大对跨界融合创新项目、企业、代表人物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举办各类“互联网+”论坛、峰会及创新创业大赛,引导互联网企业开展广泛交流,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互联网经济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2日
附件
贵州省“互联网+”创业创新专项行动计划
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整合大数据产业优势资源,推动各类要素资源集聚、开放和共享,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生态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专项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5-2018年实施4个重大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5亿元,实现互联网与创业创新的深度融合,建成一批线上线下结合的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满足各类创业创新主体的需求;在创业孵化、转移转化、研发服务、科技金融、创业宣传、创业教育等领域,培育和集聚一大批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创业服务组织和众创空间;建成一批“互联网+”领域的创新研发中心,构建开放式创新体系,促进人才、知识、技术和资本等创新创业要素高度集聚、开放共享,推动跨区域、跨领域的技术成果转移和协同创新,形成完整的“互联网+”创业创新服务体系。
(二)年度目标
2015年,完成投资12800万元。完善科技资源服务平台功能,增加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遴选模块。平台入驻机构达200家,访问量累计达35万人次;年服务小微企业500家次;培育省级众创空间20家,众创空间聚集创客人数达500人以上,新增大学生(创客)创业企业和科技型种子企业150家以上,重点支持10户以上企业围绕“互联网+”开展创新研发、成果转化。
2016年,完成投资11000万元。完善科技资源服务平台功能,平台入驻机构累计达240家,访问量累计达45万人次;年服务小微企业1000家次;累计培育众创空间25家、众创空间聚集创客人数达800人以上,新增大学生(创客)创业企业和科技型种子企业150家以上。新增1个“互联网+”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支持10户以上企业围绕“互联网+”开展创新研发、成果转化。
2017年,完成投资10950万元。完善科技资源服务平台功能,平台入驻机构累计达280家,访问量累计达55万人次;年服务小微企业1500家次;累计培育众创空间30家、众创空间聚集创客人数达1100人以上,新增大学生(创客)创业企业和科技型种子企业150家以上。重点支持10户以上企业围绕“互联网+”开展创新研发、成果转化。
2018年,完成投资12150万元。完善科技资源服务平台功能,平台入驻机构累计达320家,访问量累计达70万人次;年服务小微企业2200家次;累计培育众创空间35家、众创空间聚集创客人数达1500人以上,新增大学生(创客)创业企业和科技型种子企业150家以上。新增1个“互联网+”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3个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重点支持10户以上企业围绕“互联网+”开展创新研发、成果转化。
到2025年,建成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年服务小微企业10000家次以上。建设众创空间累计达50家,依托众创空间建立一批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建成“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新增大学生(创客)创业企业和科技型种子企业3000家以上。新建一批“互联网+”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形成完整的“互联网+”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技术体系。重点支持500户以上企业围绕“互联网+”核心技术开展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载体建设
1.加强园区(新区)等载体建设
重点加强贵安新区、贵阳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驱动试验区、贵阳国家高新区、国家经开区、双龙空港区等载体建设,依托载体的产业聚集优势、政策优势、区位优势等,针对不同特点、不同区域的载体,探索制定差异化支持政策,发挥不同载体的优势特长,形成差异化的功能布局。加强对载体信息基础研发平台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支持力度,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2.加强基地建设
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力度,重点发挥好基地的产业承载和聚集作用。针对各市(州)、贵安新区区域经济特点和产业特色,支持不同领域特色的基地加快发展步伐,通过基地龙头企业带动,吸引相关配套和上下游企业的聚集,促进基地内企业、项目、人才聚集,整合知识、技术、人才、资金、政策等资源进驻基地,加速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促进地方优势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为形成新的产业集群,培育高新区奠定基础。
(二)推进创业创新平台建设
1.线上平台建设
科技资源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科技资源服务平台的功能,完善平台“科技商城”模块,通过“科技商城”提供的开放环境,为服务机构提供免费开“网店”的平台,免费发布科技服务产品,为企业提供服务。企业可方便快捷的寻找科技服务、需求、机构,实现科技服务分类筛选、在线购买、订单管理、交易评价等功能。进一步推进审计、知识产权、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金融、培训、咨询、检验检测等服务要素到平台聚集,提升对创业创新企业(团队)的服务能力。进一步吸纳更多第三方战略合作机构参与平台建设,探索建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互联网+市场化运作”的多元化服务模式。
技术市场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省网上技术交易市场。通过搭建网上信息发布平台、沟通对接平台、网络支付平台、政策平台等,为技术创新成果及服务的供需双方和科技服务机构提供一个信息及时、沟通顺畅的网上交易大平台。网上信息发布平台用于需求及成果的发布,沟通对接平台用于定期或定向组织在线及线下对接会,网络支付平台用于交易适时支付,政策平台用于科技创新券管理、技术合同登记及交易备案等。
科技创新服务云。构建一体化服务平台,激活创新资源要素,依托云平台将全部科技服务资源纳入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建立省、市、县(区)三级科技管理部门科技行政管理和创新服务协同;引导各种创新资源要素服务创新全过程,为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创新主体便捷地获取科技创新服务,促进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建设,加快科技型企业发展;依托云平台完善全程留痕、电子监察和网上评审、信用评价、绩效评估等功能,利用移动互联等手段,实现科技管理过程的信息公开公示,打造数字信息化阳光政务平台;构建标准统一、互联共享的科技业务基础数据库,依托云平台整合各类科技服务资源,实现全省科技资源的融合统一,借助大数据分析,及时挖掘分类科技业务数据潜在价值,提高科技决策、管理和服务效能。
2.线下平台建设
创新研发平台建设。依托产业载体,重点在“互联网+”领域支持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通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动“互联网+”技术成果转化和辐射。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互联网企业与实体企业联合共建“互联网+”研发中心。通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纽带,引导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特色产业的模式创新与运作,引导传统企业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和互联网手段进行改造提升。
企业孵化器建设。加大孵化器建设力度,重点在产业园区新建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围绕产业园区的产业发展需求和龙头企业的发展需求,孵化配套小微企业。积极引导孵化器改变传统低端的孵化方式,吸引更多服务要素入驻,提升现有孵化器的孵化能力和服务水平。
众创空间建设。重点在国家高新区、国家经开区、贵安新区、双龙空港区等特色经济区域以及人流集中的商业中心城区,依托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创业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资源,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一批创新工场、创客空间、创业基地等具有不同功能定位的市场化运作的众创空间,加强众创空间的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为创业创新者提供研发工具、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通过服务绩效补助,鼓励各众创空间发挥各自特色优势,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3.推动“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建设
推动线上平台和线下平台的互补结合,科技资源服务平台、技术市场平台等线上平台为线下平台预留充分的空间进行展示、交易、资源搜寻、需求发布、信息咨询等,线下平台为线上平台的交易、咨询等活动提供后续线下服务。逐步推动线下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线下平台构建与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连通的可视化创业资源图。
(三)加快创业创新主体培育
通过科技资源服务平台开展以大学生创业企业和科技型种子企业为主的创业创新主体培育。
1.大学生创业企业培育
针对45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创办的企业,投入一定自有资金,通过各类创新创业大赛遴选、创业投资机构或省级以上众创空间推荐、已有一定销售收入的大学生初创企业,择优给予支持。鼓励扶持一批大学生、创客、青年创业者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互联网手段和互联网创业低成本的特点将自己的创意设想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市场行为、创业行为,实现从0到1的转变。
2.科技型种子企业培育
针对以创新为发展动力,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或转让、咨询等服务以及通过“互联网+”等手段对传统技术改造的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通过考察其创新行为绩效,视其成长潜力给予支持,不再采用传统方式去评价企业的微观经营活动,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促使科技型种子企业快速成长壮大,实现从1到100的跃升。
(四)促进服务要素发展,服务创业创新
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激发服务要素的内生动力,调动全社会的服务要素资源,服务于创业创新。
1.研发设计服务。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建设一批高水准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面向市场提供专业化的研发服务;加速产学研结合,推动科研机构专业化、市场化发展,加强科技资源开放服务,建立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省级网络管理平台,完善促进仪器开放共享的激励引导机制、约束机制。
2.技术转移服务。整合相关科技资源,聚集各类市场主体,推动技术输出方、吸纳方以及科技中介机构等社会各界资源的有效合作交流;鼓励建设具备技术咨询评估、成果推介、融资担保等多种功能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和互联网平台;设立专门的技术市场发展资金,对技术市场体系各要素进行分类指导,专项扶持;依法保障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技术转移机构等相关方的收入或股权比例;建立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良性互动机制,促进技术转移转化。推动跨区域、跨领域的技术成果转移和协同创新。
3.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运营,加快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鼓励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通过互联网手段提供服务;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规划布局,构建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加强技术标准研制与应用,构建技术标准全程服务体系。
4.知识产权服务。大力支持省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支持成立知识产权服务联盟,推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免费或低成本向社会开放,基本检索工具免费供社会公众使用。
5.科技金融服务。统筹协调科技金融资源,搭建科技金融合作平台,推动创业投资机构、银行、券商和保险机构加快科技金融产品及服务模式的创新,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融资体系,优化科技金融生态环境。鼓励众筹、众包等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展,支持企业开展基于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创新。
三、保障措施
(一)营造宽松环境
积极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创业创新环境。通过加强各类媒体对互联网创业创新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报道一批互联网创业典型事迹,表彰一批业绩突出的互联网创业团队,树立一批创业典型人物来弘扬互联网的创业精神;把宣传互联网创业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制定计划,以专栏、专题等方式,策划和组织好征文、研讨、访谈和政策解读等一系列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报道活动,充分发挥各媒体的优势,提高民众对“互联网+”创业的认知度,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互联网+”创业创新热点问题,营造一种积极的互联网创业创新氛围。
(二)制定鼓励措施
降低创业门槛,简化创业住所登记手续,放宽经营范围,鼓励青年人自主创业;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专业技术过硬的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创业;自主创业公司开发的产品,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建立质检审批快速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符合相关质量规定的产品,加速其进入市场;制定创业服务绩效后补助评价奖励指标体系,通过政府资金引导鼓励创业服务机构积极服务创业创新。
(三)加强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众创空间、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业载体在发达省份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对接引进创业优秀人才、团队和项目。对于引进的优秀人才,按照《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解决工作场所、必要仪器设备、科研启动资金、住房、职称评定等问题。鼓励创业团队、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高等院校联合重点培养跨界复合型、应用型和创新型人才,探索“人才+项目+团队”、“人才+基地”等人才培养新模式。大力开展创业人员学术交流、技能竞赛等创业创新实践活动,组织本省创业团队与北京、上海、成都等地创客团队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