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整肃民营医疗机构行为

13.07.2018  09:09

  贵州省卫生计生委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民营医疗机构督导检查的通知》,将对全省民营医疗机构执业情况、医疗广告、命名不规范和违规出租或变相出租科室等行为进行督查整顿,以期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净化医疗服务市场。

  《通知》明确,此次督查整顿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重点是一级以上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医学检验中心(所)等,要实现全覆盖;其他民营医疗机构做到监督检查覆盖30%以上。督查整顿重点内容有:执业情况,即机构、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是否按许可项目设置相关科室并正常开展诊疗活动;执业地点、执业范围是否与许可范围一致;是否依法依规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是否乱挂牌、违规挂牌;严禁非法执业、超范围行医、非法违规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是否依法发布医疗广告,对擅自发布广告、篡改审批内容发布医疗广告、虚假标注、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打击,有效净化医疗行业广告市场环境。医疗机构的名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医疗机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责令医疗机构、审批部门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的,采取通报批评、暂缓校验、媒体曝光等措施进行严肃处理。是否存在违规出租或变相出租科室,严禁医疗机构出租承包、变相出租承包以及打着项目合作名义实际是变相出租承包的合作项目;禁止医疗机构将房屋、设备等资产承包给社会组织或个人从事医疗活动。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要按照安排部署,依法查办、秉公办案,绝不姑息。省卫生计生委、卫生计生监督局将对各市州、县级民营医疗机构督查整顿工作进行督导抽查,抽查各市州民营医疗机构数量不少于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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