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中院认真贯彻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精神

01.12.2015  11:02

11月27日,衡水中院召开院党组会,专题研究如何贯彻落实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精神,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孟建柱书记的重要批语和周强院长、景汉朝副院长的重要讲话,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周廷生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用担当精神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全市法院“一把手”要亲自抓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树立诉讼服务中心是法院整体工作支点的理念;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职责,定期到诉讼服务中心带头值班;要让干警通过学习会议文件,深刻认识到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是全院的大事,都要积极配合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和纪律保障。经院党组研究,确定立案庭为诉讼服务工作管理机构,全面负责诉讼服务中心的管理;立案庭庭长张晓慈同志兼任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制定辖区内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标准规范和试点工作;跨部门协调立案庭与审判业务部门、智慧法院建设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部门的工作衔接。要通过督察、抽查、明察暗访、邀请第三方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全市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

三是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帮助。全市法院党组要及时向党委、政法委汇报会议精神,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争取人员编制和资金投入,加大与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争取在多元化解、律师代理申诉等需要其他有关部门参与事项方面获得更多政策支持,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不断加强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土地争议纠纷等九个专业调解委员会建设,探索引入社会服务,强化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与诉讼服务的衔接。

四是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继续打造衡水特色品牌。进一步完善全市“1+11+117”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特色;认真落实省法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即将召开的全省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精神,按照上级要求统一诉讼服务中心名称、标识,将全市法院立案大厅、信访大厅等诉讼服务场所统一名称为“诉讼服务中心”;借鉴先进法院的信息化建设经验,大力加强网络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强网上立案工作,推广律师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两个服务”(对内服务法官,对外服务百姓)水平,为当事人、律师参与诉讼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面向社会大众深入宣传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定位、服务内容,引导律师和当事人主动选择网络渠道或自助服务,提高诉讼服务效率,将衡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为群众认可的响亮品牌。

责任编辑:马红娟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